為解保障房資金之渴,住建部昨晚下發通知,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房建設的,在貸款、稅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
通知規定:第一,對實行公司化運作并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給予積極支持;第二,地方政府可采取貼息方式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各類棚戶區改造,享受與國有企業同等的政策;第三,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
此外,通知規定,參與保障房建設的民資企業在稅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同時,按規定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據住建部估算,2011年開建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所需全部投資約為1.3萬億元。
來源:南方日報 劉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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