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文件明確提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與其他資本遵守同等條件,民間資本投資銀行業的范圍、對象沒有限制。盡管各部委都在向民間資本示好,但是民間資本對于這些優惠條件似乎仍然心有余悸,一些民間資本機構對于進入銀行業持保留態度,并呼吁資本市場更加開放。
政策亮點
>>亮點一
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持股比例降低
《意見》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還調整了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原來的不低于20%降低到15%。雖然民間資本依然不能作為主發起人設立村鎮銀行,但政策也明確提出,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后,主發起行可以與其他股東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務、防范金融風險、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則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亮點二
民企持股比例突破20%“天花板”
《意見》對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有重大突破,《意見》指出,民營企業參與城市商業銀行風險處置的,持股比例可適當放寬至20%以上;通過并購重組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商業銀行風險處置的,允許單個企業及其關聯方階段性持股比例超過20%。民營企業將不只是參股,還有機會控股。
>>亮點三
不單獨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限
《意見》強調,各級銀行業監管機構要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投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市場準入的實際工作中不得單獨針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置限制條件或其他附加條件;有關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規、政策和程序,以及銀行業市場準入行政許可事項、結果及時公布,持續提高銀行業市場準入的透明度。
>>亮點四
合規定的小貸公司可改制村鎮銀行
隨著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市場上出現了要求將小額貸款公司轉變為村鎮銀行的呼聲,銀監會出臺了專門的辦法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問題。《意見》強調,符合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依法改制為村鎮銀行。
政策解讀
民間資本更易尋找合作發起行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銀行業風險高,不是誰想干就能干。強調控制風險,這無疑是對的,國際上也是這樣。金融業門檻固然要高一些,但不能以風險大、門檻高為由不開放,而應當給出清晰、透明的準入標準。否則就會使民間資本看得見摸不著,滿心期盼準備進入卻被“玻璃門”、“彈簧門”擋住、彈回。
郭田勇認為,此次出臺的政策在這方面開了好頭,讓民間資本不僅看得見也摸得著,至少往這個方向邁進了一步。他舉例表示,比如村鎮銀行的設立,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從20%降為15%。這不僅讓民間資本在村鎮銀行的經營管理中占有更大的主動權,也使得民間資本在尋找合作的發起銀行時更加容易。
政策應有清晰化和高透明標準
郭田勇表示,如果能夠從觀念上真正做到把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一視同仁,對于發展民間資本會起到很大的作用。郭田勇認為,要想做到這一點,一定要有清晰化和高透明度的標準。“從各個國家情況來看,銀行業的準入門檻的確比一般的企業高。高可以,但是一定要清晰化和有很高透明度。”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
郭田勇還表示,銀行業門檻降低的同時,應該伴以利率市場化改革。只有這樣,國內金融業的管理能力才能提高,競爭機制才會完善,市場競爭才能夠真正走向專業化的競爭,民間資本進入后才能獲得成長空間。
應在起點上對所有人平等開放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實施意見》最大的意義是向外界傳達了放松限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的積極信號。“推進公平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重要職能。公平包括起點公平、結果公平和環境公平三個方面。無疑,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就是在起點上保證對所有的人平等開放。”趙錫軍說。
但趙錫軍也提醒,《實施意見》中的很多表述都是原則性的,操作程序尚不明確。但就村鎮銀行與小額貸款公司等領域的問題,《實施意見》公布了一些操作性明確的措施,具有很強的實際意義。“這明確了小額貸款公司改組商業銀行的相應通道,具有重要意義。”趙錫軍說。
“如何去投資、管理、經營,這些都是行業自身、行業中的企業、投資人需要去考量、決策、把握的問題,政府不應‘越俎代庖’,政府最重要的職能是提供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趙錫軍說。
行業意見
>>意愿
希望轉制為村鎮銀行
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江川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長劉迎生認為,《意見》對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未來發展會有利好影響。江川金融是始終致力于為大中型銀行提供貸款全流程服務的全國性專業機構,銀行增多,對江川金融來說是好事。而且,銀行委托江川金融服務的貸款業務,基本上都是面向小微企業和商戶的小微貸款,從這一點來講,無論是大型銀行還是城商行或是村鎮銀行,都可以將小微貸款業務委托給江川金融來做。
劉迎生認為,“基于江川金融的上述主業,江川金融不會變成村鎮銀行,她會一直是為銀行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專業機構。”但他也表示,江川金融屬下的江川小額貸款公司作為經過政府批準的類金融機構,在積累業績和經驗,在符合銀監會文件要求的條件下,還是希望轉制為村鎮銀行或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
>>困難
進入門檻依舊存在
劉迎生坦言,根據《意見》的規定可以讀出,監管機構在逐步降低商業銀行作為村鎮銀行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并且允許在“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后”,股東各方可以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這是一個放松的信號,但是將來的準入細則到底放到什么水平,尚有待于觀察。”
在劉迎生看來,小貸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的門檻依然存在。他指出,依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村鎮銀行的第一股東必須是銀行,也就是只有銀行才可以作為第一股東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非銀行機構則不可以作為第一股東。“正是這一門檻,成為無數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的攔路虎。業內許多小貸公司的股東們疑問:如果小貸公司運營良好、符合轉制為村鎮銀行的條件,那么股東們為什么將第一股東的地位拱手轉讓給銀行呢?”
因此,雖然《意見》將銀行的持股比例降低到15%,雖然在“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后”,股東各方可以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但是很多人可能認為這還是“玻璃門”。“盡管銀行的持股比例是15%,但他還是第一股東;如果村鎮銀行已經可持續發展,那么第一大股東的銀行怎么會通過‘協商’方式讓民營機構的持股比例調整上去超過銀行呢?”劉迎生表示。
>>期待
渴望金融市場更開放
劉迎生表示,業內都明白,監管機構擔心的是,如果是可以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如果它的大股東不是銀行,不具有風險管理的豐富經驗,那么就可能無力控制風險,從而導致系統性金融風險。這是國家、地方政府、監管機構及任何一個心存善意的機構或個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金融政策開放的循序漸進是必須的,這是客觀規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國本土成長和歷練穩健型銀行家的必然政策道路。
因此,作為業內專業人士,劉迎生說,“如果說期望《實施意見》細則出臺,期望國家的金融市場繁榮昌盛,那么我們就希望有了可以信賴的眾多銀行家和龐大的金融從業隊伍之后,再從真正意義上徹底放開金融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說,細則的內容也應當是一個“漸變”的過程。
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也認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空間更大了。“很多溫州的企業家這兩天都在商量此事,非常感興趣,可以說這是個好消息,增強了民營企業家的信心。”周德文說,但具體怎么申請,具體措施方面還有待落實。
■資料
民間資本已成銀行重要股東
目前,民間資本已是我國銀行業資本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民間資本參與了部分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首次公開募股IPO和股權優化。不少民間資本還成為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主要股東。
截至2011年底,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總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分別為42%和54%;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整體股權結構中民間資本占比達92%,其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權結構中民間資本占93%。
截至2011年底,在已批準組建的726家村鎮銀行股權結構中,民間資本占比超過82%。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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