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部獲悉:近日,財政部制定《財政部代理發行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辦法》,地方債債權確立實行見款付券方式。承銷團成員不晚于繳款日將發行款繳入國家金庫各地分庫。
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債,除代為收取向承銷團成員支付的發行費,不向地方政府收取其他費用。3年、5年期地方債發行費分別為發行面值的0.5‰、1‰。財政部于招標日日終前通知地方財政部門當期地方債應支付的發行費金額。地方財政部門于繳款日后1個工作日足額將發行費繳入財政部在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往來資金專戶”,并及時報告發行費繳納情況。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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