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對網友提出的涉及資本市場的一些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
證監會倡導關注藍籌股本質上是倡導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藍籌股是股市價值的真正所在,但不能機械地理解投資藍籌股的內涵。
>>疑問一中小投資者權益如何保護
答疑:著力于完善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核心目的是促使新股價格真實反映公司價值,實現一、二級市場的協調健康發展。首先,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過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其次,明確發行人與中介機構、詢價對象等的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等都是直接著力于保護投資者。第三,提高了網下配售比例。
>>疑問二為何多數藍籌股股價長期不動
答疑:證監會鼓勵價值投資,是基于我國股市估值長期偏高,平均市盈率經常達到數十倍,但現已降低到歷史最低水平,與國際上的主要市場基本相當,具備了長期投資價值,倡導理性投資。
從分紅情況來看:上證180指數成分股中,共有14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潤分配預案,其中143家公司支付現金紅利,擬派現總額達到4086.26億元,占180家成分股2011年凈利潤總額的28%。穩定的分紅提供了類似債券的收益特性,能為投資者提供較穩定現金流。
>>疑問三養老金等入市為何打雷不下雨
答疑:目前正在與有關部門探討養老金等長期資金入市稅收減免等方面的措施。養老金入市并不代表百分之百全投股票,不同的組合、不同的基金,投資要求也不相同,投資方向還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在內的債市,還包括銀行理財產品、組合存款、現金等等。關于引入銀行理財產品方面,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關鍵在于充分揭示風險,并讓投資者自行選擇判斷。
>>疑問四民事賠償訴訟難如何解決
答疑:證監會對此問題高度重視,不斷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頂層設計,一方面繼續與最高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舉證責任倒置等制度創新,積極推動出臺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暢通民事賠償訴訟渠道。另一方面將以強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證券法》進行進一步評估,推動立法部門啟動《證券法》的修訂工作,按照精細化立法模式,建立健全民事責任追究等制度,增強法律本身的可訴性,充分保障投資者有效行使各項權利。
>>疑問五為什么恢復國債期貨交易
答疑:1995年“3·27”國債期貨風險事件是我國在特定發展階段出現的事件,主要是由于當時利率市場化機制尚未起步、國債現貨市場不發達、合約設計不合理、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等因素造成的。當前,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和期貨市場的深化發展,我國利率市場化水平不斷提高,國債現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并穩定增長,期貨法律法規日益完善,監管水平提高,市場參與主體也更廣泛并趨于理性,推出國債期貨的條件基本成熟。
來源:京華時報 敖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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