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天量壞賬曾經讓中國銀行業背負罵名,此后由納稅人埋單1萬多億元,幫助商業銀行完成改制;近年來,中國銀行業迎來了屬于自己的黃金歲月,經營效益與監管指標均實現了飛躍。然而,以銀行收費為代表的新問題浮出水面,讓商業銀行再一次遭受廣泛質疑。
“壟斷”、“暴利”、“嫌貧愛富”……被貼上這一系列標簽的中國銀行業,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風光無限,卻也從未像今天這樣身陷道德危機。
面對層層壓力,今年以來,銀監會部署開展銀行業不規范經營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商業銀行自查自糾,公示收費價目,停止不合理收費;對于3月1日以后出現的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問題,以及4月1日以后出現的收取不合理費用問題,將嚴懲不貸。
按照銀監會計劃,近日,由銀監會18個部門各自牽頭成立的18個督導組,已經分赴全國各地查訪銀行收費問題,《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跟隨銀監會辦公廳牽頭的一支督導組趕赴廣東含深圳.
記者獲悉,在銀監會初步治理工作結束后,下月,各地金融機構還將迎來發改委派出的檢查組,由各地發改委之間交叉檢查。
業內警醒聲譽風險
“這兩年來,社會上對銀行業的指責越來越多,公眾不滿情緒日益增加,整個輿情非常不利,這一點希望引起大家反思。”本周二,銀監會相關人士在廣州指出,“由于商業銀行之前都是國有,雖然經歷了這些年來的改制,在消費者心目中,銀行仍被寄予了較高的責任期待,因而收費問題才激起了強烈反應。”
據上述監管人士介紹,自去年以來,一些銀行以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和不合理收費為主要形式的不規范經營問題日益突出,引起社會熱議和廣泛關注,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在此次查訪中,記者發現,基于行業整體形象與聲譽風險的考量,不少銀行家對收費問題的認識,已經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收費問題影響銀行聲譽,以‘殺雞取卵’、‘飲鴆止渴’的方式對待客戶是行不通的。”廣發銀行董事長董建岳向本報記者表示,“對于蠅頭小利,能放棄就放棄,不能因小失大。”
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侯本旗表示:“收費是否規范,涉及銀行的聲譽與社會形象,這不是工行一家的問題,而是影響著整個商業銀行的形象,影響到銀行業改革開放的成就。”
侯本旗強調:“對工行來說,聲譽和合規已經是第一位的了,去年廣東分行利潤達到了200多個億,我們不希望為了這點錢破壞自身形象。對于可收可不收的服務項目,我們要求一律不收費。”
多位監管人士認為:“銀行如果不能收費,就回到了只吃利差的計劃經濟時代,這是倒退。銀行要國際化,要綜合經營,肯定要有收費,問題不是收不收,而是怎么收、收多少,是否真正做到了‘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要求。”
禍起中間收入考核
從監管部門到商業銀行,紛紛將銀行亂收費的“罪魁禍首”指向了中間業務收入考核。隨著中國銀行業國際化程度的提升,中間業務收入越來越受到重視,從而引起了商業銀行對收費收入的熱烈追逐。
多位商業銀行人士指出,這些年,銀行業對中間業務收入幾乎形成了一種崇拜,在制定經營計劃時,往往將中間業務收入指標定得偏高。更重要的是,從總行、分行、支行到基層,考核指標層層加碼,逼得銀行員工傾向于向客戶多收取費用,或者將利差轉移為收費。
“這種情況很普遍。”一位廣東銀監局人士說,“打個比方,某分行被要求今年必須完成1個億的中間業務收入,其轄下10個網點,按理說每家要完成1000萬,但分行負責人為防止部分支行無法完成任務,從而導致交不了差,往往將下達給各支行的任務上調到1300萬,各支行負責人在安排任務的時候又會進一步上調目標。”
董建岳認為:“結合中國國情,銀行業中間業務收入占比太高不現實,因為我們是以直接融資為主導的國家,短期內這一格局無法改變,這個比重不能定得太高。”
“完全以中間業務收入比重去考核,只會逼得下面‘劍走偏鋒’。”董建岳透露,“銀行收費本來是在利差中體現的,由于中間業務收入考核的存在,銀行只好將10%的上浮利息作為財務顧問費等名目向客戶收取,這種操作手法在業內屢見不鮮。”
一位分析人士告訴記者:“無奈的是,當初強調中間業務收入,是為了促進銀行多元化業務結構,減少對存貸利差的依賴。如今,銀行中間業務收入是上來了,但收費標準的缺失,卻造成了銀行收費問題的突出。”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則指出:“其實,對于銀行內部考核的不盡合理,銀監會恐怕是有心無力。國有大行人事權由中組部負責,地方小銀行一般由當地政府把持,銀監會管不了高管,也就左右不了考核方向。”
標準缺失遭遇執行難
據記者了解,2003年,銀監會與發改委出臺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對規范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近年來社會經濟的發展,商業銀行金融產品不斷豐富,社會公眾的金融服務需求也不斷提升,暫行辦法已經無法適應發展需要。
“從2003年至今,這個暫行辦法‘暫行’了快10年,這10年中銀行業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銀行提供的產品與服務項目卻已經成千上萬個,顯然不可能適應當前需要。”上述銀監會相關人士稱。
在廣東銀監局上報給銀監會的核查報告中,提到了銀行收費治理在實際執行中遇到的種種尷尬,而背后的原因都可以概括為標準的缺失。
“大部分的收費項目為市場定價,也就是參照同業定價或與客戶協商定價,收費的合理性評估缺乏標準依據,也未明確是否由法人機構對應監管部門進行認定審核。”廣東銀監局在報告中指出。
這份核查報告還舉例稱,目前各銀行普遍對用于抵押的房產要求客戶提供專業機構評估報告,并以銀行為第一受益人購買財險,此部分費用是否屬于轉嫁成本缺乏認定標準。
又比如,銀行收取的顧問咨詢費、財務顧問費是否質價相符,主要依靠檢查人員憑借其個人經驗進行主觀認定,導致認定結果可能存在較大偏差。
“由于沒有標準,很難界定收費項目是否合理,面臨著無從下手、無從界定的問題。”廣東銀監局相關人士表示,“這些年了,到底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叫規范,什么叫不合理,監管部門都沒有說,如今一下子就要查,對銀行來說,似乎也不太公平。”
銀監會人士透露,目前,發改委、銀監會與央行正在抓緊出臺《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以建立規范銀行收費的長效解決機制。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董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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