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2年到來,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也踏入了集中到期的高峰。有消息指出,目前不少銀行都已經對部分地方融資平臺貸款進行了展期,部分貸款最長可能展期4年。2011年底,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曾在內部會議上警告稱,未來三年內有35%的平臺貸款到期,地方平臺即將面臨一個償債高峰。
據審計署報告,截至2010末,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萬億人民幣,其中銀行貸款占79.0%。在債務期限方面:有24.5%和17.2%的地方債務集中在2011年和2012年到期,未來三年中需要償還的比例高達53.0%。
事實上,去年3、5月銀監會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工作的通知曾表示,對于到期的平臺貸款本息,“一律不得展期和以各種方式借新還舊”。但這對于短期無法產生現金流的優質項目及資產來說,可能加速其風險暴露,從而影響銀行資產質量,并形成爛尾工程。2011年上半年已經出現了個別城投公司信用風險惡化,不同程度的違約事件發生的情況,如4月的云南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6月的上海申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7月的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鑒于以上的情況,去年年底,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曾表示,下一階段,銀監會將重點推進存量平臺貸款的風險緩釋和整改增信。這次傳出大部分平臺貸款展期,也符合業內的預期。
不少機構分析認為,目前銀監會的監管和允許有條件展期的措施,有利于化解和短期風險過于集中爆發的可能性。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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