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家銀行金融債獲批 千億資金為小微企業"解渴"


    作者:桑海波    時間:2011-11-25





    繼民生銀行之后,近日,包括浦發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申請獲銀監會批準。臨近年底,規模超過千億的金融債,或將為飽受資金困擾的小微企業送來“及時雨”。不過,業內專家稱金融債并非“救濟金”,銀行發債成本高于吸儲成本,后續監管必須到位。

    近日,多家銀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的申請迅速獲批。記者了解到,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各為300億元專項金融債的申請,已經獲得銀監會批準。另有消息稱,深發展也在申請300億元規模的專項金融債。

    城商行也不甘人后。有消息稱,杭州銀行申請發行80億元的專項金融債,哈爾濱銀行25億元的專項金融債也在等候銀監會審批。

    多家銀行閃電獲批,緣于銀監會政策鼓勵。針對當前小微企業經營困難、融資難和稅費負擔偏重等問題,銀監會出臺相關政策,允許銀行發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該政策出臺僅半月時間,民生銀行就率先獲準發行500億元的金融債券。

    發行金融債的銀行均表示,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募集的資金將全部用于發放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

    “銀行對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的積極性都很高。”省內銀行人士稱,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既可以增加銀行小微企業信貸資金額度,還可以享受存貸比考核上的放松政策。

    不過,業內專家指出,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不是一筆“救濟金”。據了解,銀行發行債券的成本為年息4%至6%,而一般銀行吸收存款的平均資金成本為3%左右,發債成本高于吸儲成本。

    作為銀行額外的小微企業貸款資金來源,一些市場人士表示,金融債募集資金的后續監管必須到位。如果后續監管措施不到位,銀行在發行成本較高的情況下,或將募集的資金挪作他用。現在這方面的監管措施還未出臺,需加快研究制定一套動態持續性的監管跟蹤機制。


    來源:齊魯晚報 桑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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