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宏觀調控“適時適度進行預調微調”的政策信號在發酵,結構性減稅的“繡球”拋向小微企業。
財政部網站昨日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下稱《決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決定》稱,此舉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
相比修訂前,此次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均有大幅提高(參見附表)。財政部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員孫鋼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目前實施的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還是2003年為應對“非典”制定的,延續至今8年,形勢發生了很多變化,今年以來,很多小型微型企業陷入困境,要扶持其發展,減免稅收最為有效。
孫鋼表示,此次調整起征點,是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一攬子財政政策中的一項,可能更多的是對微型企業有利好,因為一部分微型企業將不再納稅。
孫鋼透露,今后還將繼續推出相關財稅政策,目的還是從就業角度,鼓勵小微企業在目前困境下存活下去。據新華社昨日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副司長王建翔說,工信部將按照《“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盡快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此外,備受期待的、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新36條”配套政策措施有望年底前出臺。
孫鋼介紹,目前中國企業中,小微企業在數量上占96%~98%,其中微型企業又占了絕大多數。雖然數量多,但是其創造的稅收卻比較少。
上海市中小企業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0年中小型企業為上海貢獻的財稅占比57.1%,7月國家重新劃分了小微企業標準,目前小微企業究竟對稅收的貢獻有多少,尚無具體統計。不過該人士稱,據其調研,在上海市一些區縣,微型企業對稅收的貢獻率只有千分之幾。這部分企業不納稅,不會影響太多財政收入。
按7月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 減稅呼聲不斷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等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稅種,也是中國第一大稅種,目前屬國稅,中央每年返還25%給地方。1-9月國內增值稅占同期全國稅收收入25.5%。
營業稅是地方稅,是地方稅中最大一個稅種。1995年起,營業稅基本上都占地方稅收的四成以上。中國1994年分稅制改革時,為保證地方政府財力,在稅制設計中保留了營業稅,收入歸地方所有。并存的后果是對一些稅目存在重復征稅,這也是中國稅收增速遠超GDP增幅的重要原因。
外界減稅呼聲不斷,中國近期稅改步伐也明顯加快。涉及加稅的包括將于11月全國實施的資源稅改革、重慶上海兩地試點的房產稅改革有望全國推開,以及討論中的環境稅等,而減稅措施包括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提高,以及將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實施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等。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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