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部門稱資源稅改不會增加消費者負擔


    時間:2011-10-25





      盡管昨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對資源稅改革進行解答時公開表示,該項改革不會增加終端消費者負擔,但專家卻依然擔心資源稅改革給油氣開采企業帶來的壓力,將傳導到消費者身上,讓消費者成為最終買單者。

      今年10月剛剛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明確,我國油氣資源稅的征收方式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區間設定為5%-10%。改革方案剛一出臺,市場就擔心改革給油氣開采企業增加負擔后,會通過產業鏈影響到終端消費品價格,增加消費者壓力。

      不過,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此項改革不會增加消費者壓力。上述兩部門給出的理由分別為:由于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有控制地間接接軌,調整原油資源稅稅率不會影響成品油價格,不存在價格傳導,因此,不會增加煉油企業及消費者負擔。天然氣方面,由于我國的天然氣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為每千立方米1155元,資源稅改革后,仍執行這一基準價格,因此,不會對用氣企業和最終消費者使用的天然氣價格造成影響。

      盡管兩部門表示資源稅改革不會給消費者帶來影響,但有分析人士卻依然擔心,雖然資源稅改革短期內不會影響到消費者,但該項改革遲早會提高終端產品價格,至于何時轉移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雖然在民用油氣方面,現在我國的成品油和天然氣價格仍然由政府控制,短期內因資源稅改革增加的成本還不會轉移到消費者身上。但從長期來看,資源稅增加使得油氣開采企業的成本壓力加大,這將會成為油氣開采企業要求其油氣產品價格上漲的理由之一,未來如果國內油價達到上調條件,油氣生產企業很有可能會借此機會將資源稅增加的成本轉移至消費者身上。”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宛學智表示。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同樣認為,油氣生產企業生產成本增加后,必然會想辦法轉移該部分成本,讓成本傳導到下游,并進而讓消費者成為最終買單者。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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