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再次成為焦點。全國工商聯的調研結果顯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狀況,可能比2008年金融危機時更為艱難。
自《中小企業促進法》出臺以來,各級政府出臺了多項法規規章和扶持政策,使近兩年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得到改善。但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仍很突出。7月5日舉行的中國民營經濟論壇上,有專家表示,目前國內中小企業的融資難等發展壓力,已經達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時的狀態。
在連續密集的緊縮性貨幣政策作用下,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速從2010年2月至2011年4月出現了連續下降,部分中小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有關測算表明,諸多因素疊加,導致部分面向出口的中小企業利潤率,已經下降至1.44%左右。
6月16日,浙江省中小企業局在其官方網發布了《我省中小企業新情況新問題調研報告》,坦承確實面臨幾大問題。該《報告》認為最突出的問題是:在從緊的貨幣政策背景下,“缺錢”再次成為焦點。目前,浙江國有銀行的存款回報一般在貸款額度的30%左右,股份制銀行更高。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基本上都在30%左右。存貸款利差加上承兌匯票貼現利息,企業實際貸款利息遠遠高于正常貸款利息,接近甚至超過銀行基準利率的兩倍。民間融資的利息水平相比去年有較大幅度升高,浙江多數地區民間借貸利率年息已經在25-30%之間。今年以來,房地產市場不景氣,但很多企業還有大筆的錢在里面,所以只好不斷地抽走實業上的資金,來保樓市里的錢,這也是一些企業資金緊的重要原因。
而此前,深圳市銀監局也通過發布首期“中小企業運營暨金融服務指數”,表明中小企業運營狀況呈現出銷售下滑、成本趨升、毛利下降、融資需求和缺口加大等特點。融資問題主要是非銀行渠道融資不暢:企業從其他外部渠道融資僅占銀行對企業授信余額的1%。融資需求和缺口加大:企業融資需求環比增加10%,平均融資需求2782萬元;企業融資缺口環比增加22%,平均融資缺口為332萬元。融資難普遍存在:約13%的企業融資難度很大,57%的企業存在融資難問題,但尚能克服,30%的企業融資基本無困難。存在融資難的45%企業,反映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擔保。
近期,全國工商聯耗時2個多月,對廣東、浙江、江蘇等16個省進行系統調研,結果發現,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狀況,可能比2008年金融危機時更為艱難。一季度,廣東3.73萬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約923億元,同比增長10.4%,增幅比1-2月下降了12.5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下降26.1個百分點。中小企業數量龐大的長三角地區,也開始出現大量企業停工、半停工局面。溫州市經貿委監測顯示,今年前3個月,該市眼鏡、打火機、制筆、鎖具等35家出口導向型企業銷售產值同比下降7%,利潤同比下降30%左右。同時,這些企業訂單金額出現減少趨勢,單筆訂單平均金額比上年同期下降的占16.7%。企業中虧損的占1/4,僅三成企業利潤保持增長。行業平均利潤率為3.1%,利潤率超過5%的企業不到10家。
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困境,既存在短期政策性的問題,也存在長期體制環境的問題。究其成因,綜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夠,政策協調性不強。盡管出臺了很多政策措施,但是同其它國家相比,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仍顯不足。其一,缺乏完整的制度設計和法律法規保障。美國政府對小微企業貸款提供一套完備的擔保計劃,美國聯邦小企業署SBA為小微企業提供完備的融資保證、小額貸款方案、災難重建貸款方案等支持;美國社區再投資法CRA則旨在防止小微企業遭受授信歧視。日本除了政策性金融給予中小企業很大支持以外,在危機期間,政府還專門出臺法規,要求商業銀行對不能按期償還貸款的企業給予展期等支持。相比之下,我國的政策和法規體系都不夠全面,對商業銀行等機構缺少強制性的社會責任要求。其二,對小微企業,政策支持力度不夠,針對性不強,重點不突出。很多文件看上去面面俱到,但實際效果有限。其三,部門之間協調不夠,導致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修改遲遲沒有出臺。《中小企業法》實施已經8年多,但兩個配套辦法,即“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設立使用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至今尚未出臺。其四,基礎設施尚不完備。例如,對小微企業缺乏完備的征信體系,導致商業銀行開展小微企業業務,缺少可資參考的信用記錄,從而增加風險定價難度和初期數據積累成本。再如,缺乏對小微企業貸款的統計體系,導致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狀況把握不準。其五,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存在使用分散、交叉重復、方式單一等問題。一些風險補償政策不是普惠政策,操作中往往只有政府系統設立的擔保機構和風險投資公司能夠得到補償。
二是金融體系存在缺陷。其一,間接融資體系存在結構性缺陷。我國現有銀行體系具有大中型銀行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特點,盡管小型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數量在逐漸增加,但在銀行體系中仍處于非主流地位。根據美國學者伯林和麥斯特的研究,商業銀行的借貸方式,可以劃分為“交易型貸款”和“關系型貸款”兩類。前者依據的是企業的“硬信息”如財務報表、抵押品、信用評級;后者則依據企業的“軟信息”如企業財務狀況、企業產品庫存和原材料、水電消耗情況以及企業家的個人品行。由于大中型企業經營期限長,能夠提供完整、透明、真實的財務信息,銀行對大中型企業的貸款多屬于“交易型貸款”。而小企業具有抵押資產少、財務不透明等特點,銀行往往只能采用“關系型貸款”的借貸方式。“交易型貸款”具有規模收益的特點,規模相對較大的銀行,更適宜主營“交易型貸款”;“關系型貸款”收益主要依靠貸款利率的溢價用以補償信息獲得、風險管控的高成本,因此,小銀行在“關系型貸款”上更有優勢。中國2010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法人機構3769家,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只有600余家,而美國資產在10億美元以下的小銀行就有7000多家。其二,直接融資體系缺少對中小企業扶持。具體來看,一是現有中小企業的上市門檻仍然偏高,能夠掛牌的基本上還是偏大型的企業。二是對非法集資的界限不夠清晰,難以區分合理的民間融資行為和欺詐活動。三是對私募股權市場的發展不夠重視,法律法規界定不清。其三,金融監管政策尚不能適應中小銀行的發展需要。出于對中小企業信貸風險的過度擔心,監管部門在市場準入、運行規則等方面,設置了過高甚至不合理的門檻。
7月初,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在主持召開小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上,強調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實緩解小企業融資難。有關部門在其組織的經濟學家座談會上,提出了這種概括性思路。這一新思路的具體內涵是:在資本流入、外匯占款格局依舊,通脹壓力依然存在的背景下,保持整體流動性調控的相對緊縮。但在諸如中小企業融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資金鏈、汽車產業等領域,推動政策定向寬松。
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稱,根據統計,70%的城鎮居民和80%以上的農民工,都在中國的中小企業就業。除了從事基本農業生產的農民之外,我國中低收入者主要集中在中小企業。可見,眼下中小企業關乎民生的大部分。長遠看,隨著全球化的提高,我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融入國際分工和全球價值鏈。加快提升中小企業國際化水平,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將發揮重要作用。所以,必須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針對存在的問題,今后解決中小特別是小企業融資難的思路,不外乎一下幾條:一是進一步健全間接融資服務,完善配套措施;二是梳理現有政策,強化政策的協調性,減少不合理的政策約束,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完善資本市場結構,為創新企業創造更好的環境。中小企業應成為今后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重點,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也絕不是目前“銀根緊縮”時期一個階段的工作,而是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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