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號起,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按照這個規定,納稅人數有現在的約8400萬人減至2400萬人。據稅務總局的專家稱,工薪收入4545元以下將不用繳個稅。
根據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月薪5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減負率達93.4%,月薪10000元的,減負率也達58.8%。與此前2000元的起征標準相比,人們的負稅率確實降低了不少。但是,關于稅收,我們往往關心的不僅是自己是否要繳稅,繳了多少稅的問題。相比之下,我們更關心現行的法律是否對大家是公平的。而這,就牽扯到了一個大家很關心的問題:高收入人群繳多少稅,在在此次調整后他們的繳稅情況是否發生了變化。
在2010年全國人大會議前,九三學社中央援引一組數字指出:我國收入最高10%的群體和收入最低10%的群體的收入差距,已經達到了23倍。而與此相比的是占總人口約20%的富人,所上繳的個人所得稅還不到國家個人所得稅到的10%。
人們常說一句話“不患貧而患不均”,我們擔心的不是自己納稅的問題,而是那20%的富人繳納還不到10%的國家個人所得稅。“不均”其實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一種不公平。我們所謂的公平,并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大家繳稅數額應該一致,而是有多少的收入,繳納相應的稅金。
不可否認,能者多勞,多勞多得。高收入者的收入是憑借自己的勞動和努力賺來的。但是,人的能力是有所差別的,所從事的職業也會有所不同,但至少在通過勞動獲得報酬和享受社會公共服務方面,大家是沒有不同的。高收入,在另一方面也說明,在社會生活當中,所占有和占用的社會資源也相應的更多,豈有不繳納相應稅收的理由。
其實,個稅改革的目的不在于國家真的征收多少稅,而在于通過這樣一種手段,來有效地改善貧富差距的問題。人們常常感覺到的是中低收入者所繳納的個稅要比那些高收入者多,這最主要是指個稅比例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要比那些“富人”高。
而在稅務總局專家的解讀當中,我們只能看到中低收入者稅金的詳細信息,卻對那些高收入者的具體信息一無所知。看得到有變化,卻不知究竟有何變化。說了會增加,那究竟會增加多少,對目前的個稅貢獻率又有多少,能否改善目前中國個稅繳納的現狀。這些,在普通人來說,缺少了一個求解的過程,答案依然是未知數。
另外,在個稅征收中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即沒有一個強制的措施將高收入者納入征稅范圍,因為目前我國采取個人申報制度。但事實上,人并不是一個理性的動物,本能會使它趨利避害。我們需要的是制度的約束和法律的規范。
從2000到3500,個稅改革走的路并不平坦,但值得慶幸的是虛掩的門已經打開,我們已經開始并更加重視到了公平問題。當然,這當中還有許多問題,比如法律是公平了,如何在執行和操作的過程中實行公平性。除此以外,公平性的基礎在于收入的透明化,特別是一些單位的非工資收入的透明化,首先是收入的透明,其次才能在此基礎上做到“公平”。
來源: 華龍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