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從銀監會去年11月份單獨下發文件清退保險公司駐點銷售人員后,這次保監會、銀監會終于聯手整治銀行保險了。
銀保銷售模式或將謀變
根據《監管指引》第29條規定:商業銀行通過電話銷售保險產品的,應當先征得客戶同意;銷售人員應當是具有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的商業銀行人員;銷售行為應當按照統一的規范用語進行,明確告知客戶銷售的是保險產品,銷售過程應當全程錄音并妥善保存。
去年銀監會的文件中也有類似的規定。此次,再度重申或許會引發銀保銷售模式的變化。
目前已經有不少保險公司和銀行信用卡中心開展了合作,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曾接到過自稱是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代表打來的電話:推銷太平洋人壽的“如意寶”保障計劃。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網站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合作保險公司為: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美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此同時四大行已經基本完成了對保險的“聯姻”,隨著政策的放行,市場上可能會有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和銀行走上合作開發電銷保險的模式。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說:“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的保費收入占人身保險保費總量近50%。”隨著銀保駐點銷售的叫停,保險公司業績下滑,銀行中間業務收入下降,目前又面臨信貸緊縮,銀行利差下降。銀行和保險公司勢必會尋找新的出路,如果銀行和保險公司發力銀保電話營銷模式,或將顛覆傳統銀保依靠銷售人員與客戶面對面的銷售模式。
再度“狙擊”銀保駐點銷售人員?
去年11月銀監會下發文件要求商業銀行清退保險公司駐點銷售人員,但銀監會的文件并不反對保險公司仍然有專門的銀保專管員為商業銀行提供業務培訓、單證交換、協助保單滿期給付、協助期繳業務續期收費、共同做好投訴與爭議的處理等相關服務。
銀監會的規定實施幾個月以來,導致了不少保險公司業績下滑,人員流失,當然也有媒體報道了不少保險公司人員依然進駐銀行網點銷售。
此次保監會的《指引》再度要求: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在銀行網點銷售了三年保險的楊先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銀監會文件下發后,我們去銀行送一些資料,而且還要協助銀行做好客戶服務,同樣此次的《指引》也是允許這么做的。
再看保監會的《指引》規定:“保險公司銀保專管員負責向銀行提供培訓、單證交換等服務,協助商業銀行做好保險產品銷售后的滿期給付、續期繳費等相關客戶服務”。
投連險被再次要求下“臺”?
日前,太平人壽等3家公司開設10個新投連賬戶獲批,引發市場的強烈關注。而在保監會最新的《指引》中規定:“投連險產品不得通過商業銀行儲蓄柜臺銷售。”
投連險自從1999年平安保險公司開始銷售后,2003年出現客戶大規模的退保事件,導致了“第一次投連風波”后。2006、2007年股市一路高歌猛進,各家公司再度推出了投連險,2008年9月,山東省保監局收到投訴海康保險的案件233件,保監局認定,海康人壽在銷售部分銀保投連險時存在誤導等違規行為,并且引發了投保人集中投訴、退保等事件,由此暴發了“第二次投連風波”。
一邊是保險公司開始加大對投連險投入力度,另一邊是保監會要求投連險轍下銀行儲蓄柜臺。當然只是不能在儲蓄柜臺銷售,但并沒有對投連險在銀行理財柜臺和對公柜臺等渠道銷售“說不”。
為了明確《指引》的重要性,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稱:“此次保監會、銀監會聯合出臺的《指引》,是迄今為止兩會對銀保市場較為全面的規范性文件,對規范銀保市場秩序、指導銀保監管工作將發揮重要作用。”
來源: 每經網 作者: 黃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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