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此前醞釀的差別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機制被正式提上日程。在商業銀行人士看來,這有可能變相刺激銀行年初集中放貸。
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于1月5日至6日在京召開。會議明確提出,實施差別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措施,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所謂差別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是指對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與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狀況等指標掛鉤。實行差別準備金率制度可以制約資本充足率不足且資產質量不高的金融機構的貸款擴張。
在具體操作層面,央行行長周小川公開表示,從規模看,工、農、中、建、交肯定是系統重要性銀行,對于其他銀行,他建議可以以交行作為一個臨界點,“對規模比交行小的銀行,可以將這家銀行資產與交行資產的比例作為國內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系數,并以此計算該銀行需要保持的資本要求和其他審慎要求。”
若以交通銀行[5.49 -3.00%]為基準2%,從資產規模看,比交行大的可設置為2.1%-2.5%,比交行小的按照其資產規模占交行的比重如60%,就設為1.2%,最低為0.5%。
若上述方案實施,銀行若要避免被執行差別準備金,要么減少貸款投放,要么提高資本充足水平或穩健程度。
分析人士指出,實施差別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措施,是流動性總量調節與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相結合的體現,通過總量調控和個體風險差異的結合,將起到加強流動性管理、引導信貸合理投放的效果。
中國農業銀行[2.59 -2.26%]戰略管理部總經理胡新智也認為,如果實行差別準備金率,部分銀行的存款準備金比例將達到20%,這有利于推動銀行業轉型,結束吃利差的經營模式,銀行業同時也要主動適應目前信貸結構的調整。
不過,制度化、常規化的資本監管政策與短期的、臨時的宏觀調控政策結合,并不是無縫銜接的。按央行的設想,差別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機制,最初會找全國性金融機構進行試點,且會給予商業銀行一定的過渡期,即2011年前三季度將給予商業銀行依次遞減的容忍度。
這種依次遞減的容忍度引發了業內人士的擔憂。一些商業銀行可能利用過渡期安排,在2011年初搶著集中放貸。如果一家商業銀行按測算應交3.5%的差別存款準備金,按照容忍度遞減原則,一季度可能給予2%的容忍度,則其實際僅需繳納1.5%的差別準備金。
為了少交存款準備金,一些商業銀行可能集中在一季度放貸,進而導致第四季度再無指標可貸。
這種現象在2010年就曾上演過。2010年1月,前15天金融機構集中信貸投放高達1.5萬億。前三季度,全年7.5萬億元人民幣貸款目標已貸出6.3萬億元,占到了全年信貸投放目標的84%。給第四季度剩下的僅有1.2萬億元。
而且,率先突破存貸比75%紅線的也往往是"被保護"的中小銀行。2010年在央行6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2次加息之后,部分中小銀行的存貸比超過了75%。2008年也曾出現過7家股份制銀行存貸比大破紅線的現象,興業銀行[25.09 -3.83%]甚至達到了88%。
如果設想成為現實,市場流動性在第一季度恐難得到有效控制,房地產市場可能會依然堅挺,通脹預期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來源: 中國產業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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