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和監察部近日聯合發文要求,各地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新“國十條”實施細則。住建部、監察部等部門將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與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三部門明確,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要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嚴格住房用地供應和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的管理,加大對各地2010年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供應計劃實際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
三部門強調,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繼續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對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暫停其新購置土地。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韓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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