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一個多月“雷”的銀信理財監管終于下起了“雨”。昨日,銀監會正式發布《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信托公司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占該業務余額比例不得高于30%,上述比例超標的信托公司應立即停止開展該項業務,直至達標。
據此,此前“叫停銀信合作產品”之說變成虛驚一場。不過專家表示,30%的限制比例恐怕會使該類產品短期內基本喪失“生存空間”。某信托公司人士透露,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都超過了這一比例。這也意味著,基本上所有信托公司的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不得不暫停。
理論上講,信托公司可以通過做大分母,即擴大整個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規模為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贏得空間。但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現在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主要以融資類為主,短期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可能處于發行“真空期”。
分析認為,促使監管層下定決心整治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主要原因在于該業務規模擴張過快,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郭田勇表示,由于今年監管部門對7.5萬億元信貸投放總量進行嚴格控制,房地產、地方融資平臺的信貸又遭到調控,銀信理財合作方式成為商業銀行騰挪信貸的主要途徑,該類產品發行量出現“井噴”。有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發行量在2.9萬億元左右,遠遠超過去年全年1.78萬億元的總量。廣發證券銀行業研究員沐華亦認為,上半年銀信理財產品發行量劇增,不利于信貸總量及投向的控制。因此,本次新規的出臺長遠來看利于風險防范。
所謂銀信合作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將客戶理財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這其中,銀行作為中介,在滿足客戶信貸需求的同時收取手續費收入。但融資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大規模發行,使得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表外化程度愈加嚴峻。
銀監會昨日表示,對《通知》發布以前約定和發生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要求將表外資產在今、明兩年轉入表內,并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計提撥備,同時大型銀行應按照11.5%、中小銀行按照10%的資本充足率要求計提資本。“轉入表內后,銀行表外相應的信貸渠道少了,銀行可滿足的信貸需求和對應的手續費收入也相應減少。”郭田勇表示,“這將影響銀行參與銀信理財業務的熱情”。不過,他也指出,由于民間資本與商業銀行等傳統融資渠道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一旦受阻,可能會促使民間資本變得更加活躍。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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