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私募”一詞反應了當前國內PE投資需要一個良好的生存環境的呼聲。2010年,陽光私募產品的發行出人意料地呈現高速增長態勢,新產品發行數量大增,僅上半年就發行了超過200只陽光私募產品。
“中國私募面臨著漸進式的政策環境。”北京市朝陽區人大代表、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光超律師如是說。
和全球其他國家私募的“自生自滅”相比,我國的私募是受到國家政策支持的,國務院辦公廳在2008年12月制定的《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適時推出創業板、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和民間投資領域,落實和完善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最近也都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支持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
劉光超律師認為,機構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政策性障礙已經消除。
但是,我國仍然缺少一部統一的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或辦法。劉光超律師表示,外資PE的準入、金融機構的準入仍受到限制,有限合伙制PE的設立還存在注冊難、開戶難等問題,各類PE面臨不同的稅收政策導致稅收的公平性引發爭議。
可見,我國的PE投資環境還亟需進一步的完善,以營造有利于PE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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