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銀監會網上公布了最近向銀行下發的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進一步規范服務收費行為,立即開展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對所有服務項目的收費行為進行自查和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銀監會在通知中要求各商業銀行深入論證收費項目的可行性和收費水平的合理性。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對沒有違反規定但存在較大爭議的收費項目,要對收費項目和定價水平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并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對代理收取的費用,要對客戶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釋工作。
業內專家認為,銀監會關于規范銀行業收費行為的通知是對公眾爭議事件的及時回應,暫時平衡了公眾利益與銀行盈利之間的關系。然而通知畢竟不是立法,約束力有限,并且沒有針對不同類型的銀行的具體情況進行細化。采訪中不少市民擔心銀監會這一通知的后續執行效果。
■回應
廣東銀監局要求各銀行上報收費情況
銀監會在網站公布了通知以后,記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廣東省各家銀行還沒有收到具體的文件。但是不少銀行的總行已經接到相關通知。其中,廣發銀行回復記者采訪表示,“我行已立即開展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對本行所有服務項目的收費行為進行自查。”廣發表示,在出臺一項收費標準時,特別是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他們會考慮成本支出進行價格制定或調整,并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報相關部門審批,審批同意后,向監管機構報備,并在網點、網銀提前進行公告。
而浦發銀行個銀總部相關負責人則表示,該行已經立即傳達了相關監管要求,并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監管要求開展自查,但自查還需要一個過程,目前還沒有進一步的變動。
而記者昨日也了解到,廣東銀監局今日將要求各銀行將各項業務收費的詳細情況上報,先進行全面的摸查報備,了解各家銀行到底都有哪些收費項目。
■疑問
模糊通知會否治標不治本?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表示,銀監會目前發的這個通知,算是監管部門的一個明確表態,目前有些銀行的收費的確存在很多不合理和太隨意的地方。實際上,銀監會目前在銀行的收費項目上是不起作用的,銀監會更多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去監控銀行收費。
“很多銀行作為國有企業,本身就肩負著很大的社會責任,它不是私人企業,因此收費應該實實在在地核算每一項業務成本到底有多高。實際上很業務成本都是很低的。如果從之前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去看,現在看來很多銀行的收費都是不合規的。”該人士表示。
而一位接近管理層的資深業內人士也認為,銀監局本次出臺的通知并沒有詳細列明哪些收費是不合理的,哪些收費銀行需要重新評估,若要調整應該怎樣去調,因此估計銀監會并沒有動真格。“如果沒有進一步的具體行動,這個通知很有可能是‘治標不治本’的。”該人士表示。
興業銀行廣州分行行長顧衛平對本報記者表示,一方面,有些銀行目前收費的隨意性確實比較大,而最近銀監會承受的壓力也非常大,這次發布通知估計是希望先摸查情況。但其透露,對于一些爭議的業務如“數零鈔”費,管理部門已經命令表示不能開收。
■建議
應建立銀行服務成本核算機制
實際上,目前相關管理部門并沒有很明確的標準區分哪些是不合理的收費,也是目前監管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上述業內人士認為,管理部門應該組織專家來論證一下各項銀行業務的成本有多高,制定出一個明確的程序去核定銀行的收費問題,而這些都不是很困難的事情。“讓銀行去‘自查’是很不可靠的,銀行本身就沒有自我監督的激勵。”
顧衛平認為,由于銀行業存在一定的壟斷性,因此應該進行相應的成本核算再定價。如果從一個經營單位的角度來看,銀行提高手續費的行為無可厚非,但另外一方面,銀行這幾年的盈利情況都較為樂觀,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向客戶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務應該是銀行業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提高手續費實質上是加大了客戶的交易成本”,顧衛平表示,這不利于銀行業資源和平臺的共享。
目前,銀監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抓緊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將重點明確對商業銀行在公平競爭、信息透明、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眾監督、協會自律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同時,記者了解到兩部門目前已組織有代表性的24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基礎結算業務成本進行詳細測算,為相關政府指導價管理工作提供依據。考慮到銀行服務收費事宜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影響廣泛,上述工作采取穩步推進的方式,將在征求各方意見后盡快發布。相關業內人士表示,相關操作細節或許會在該辦法中提及。
■法律界聲音
廣東博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詹禮愿:
銀行強制收費是壟斷行為
銀行和客戶是一種金融服務合同關系,哪些要收費,收多少都應該由合同雙關共同決定。應該在客戶開設賬戶時就將所有收費項目明確告知客戶,客戶簽字認可才可以收取,否則都是無效的。現在銀行的收費項目卻越來越多,違反了《合同法》和《物權法》。
很多銀行把自己當成政府部門一樣想收費就收費。現在銀行把儲戶當成提款機一樣,隨意收取手續費。銀行的服務并不是免費的,銀行已經用儲戶的錢去發放貸款,從中賺取了利潤。我們把錢存在銀行里,銀行拿我們的錢去賺錢,我們想用自己的錢的時候卻還要交亂七八糟的手續費。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面對銀行的強制收費,客戶無權選擇,這是很明顯的壟斷行為。商務部應用《反壟斷法》對銀行進行處罰。通知里面沒有說具體什么項目違規不合理的,但從《合同法》角度看,未經客戶同意,所有項目都是無法律依據的。
南方日報記者黃倩蔚
實習生王霞
■記者觀察
事后補救不如事前引導
廣發證券首席宏觀策略分析師游文峰認為,銀行希望跳出依靠儲蓄信貸傳統收益模式,走收入多元化創收模式無可厚非,但一舉一動須顧及公眾利益。銀監會的通知可以說從政策層面規范了對銀行業服務收費的管理。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彭澎認為,現在的問題在于銀行在增加收費的時候往往是沒有商量余地的。除非引發爭議,否則就視為“合理收費”。這源于銀行業的市場是不充分競爭市場,在這個市場環境內,消費者是被動的。因此,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管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必須在必要的時候及時發出聲音。
“其實,我覺得如果銀行把常規性的服務水平提升了,適當就一些增值性服務項目收取費用還是可以接受的。但關鍵問題是,不能讓消費者稀里糊涂地消費,每項收費都應該提前告知并且公示。”家住廣州市白云區麓湖路的劉女士說。
業內專家指出,目前對于銀行業服務項目收費的管理上相對滯后,往往是等到出現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后,監管部門才出來“滅火”。
“與其事后補救,不如事前引導。”廣東舜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治超說。
廖治超認為,這次銀監會出臺的整改通知在短期內能夠對銀行業服務項目收費混亂的現象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通知畢竟不是立法,只是暫時解渴,約束力有限,如果不從源頭上進行監管根治,相信過不了多久,又會冒出新的亂收費花樣來。
游文峰說,原來證券公司要收取客戶的下單費、委托費、電話費等相關費用,但正因為市場競爭的結果,現在這些收費都沒有了。
彭澎建議,銀行業需要進一步開放,充分競爭,讓大家提高服務水平,讓民間資本進來,這樣服務和收費水平自然得到調整,收費合理服務好的自然得到認同。
“要對銀行業的市場監管進行細分。四大銀行占據了市場份額的七成,從前幾次的收費風波來看,往往是財力雄厚的大型國有銀行率先提價,而中小銀行隨后跟進。建議對這類‘領頭羊’的行為要重點關注,及時引導。”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說。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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