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一位負責人29日在北京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可能8月出臺。該辦法針對信托業發展現狀,為未來的發展指路,對其部分業務的風險進行約束和控制,使其發展更加專業。
根據此前公布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該辦法的核心是將信托公司可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與其凈資本掛鉤。其中,信托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不得低于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且不得低于凈資產的40%。信托公司還應當根據不同資產的特點和風險狀況,按照一定的系數對資產項目進行風險調整。
業內人士表示,將信托公司的信托資產規模與凈資本掛鉤,可以控制信托公司無限制地規模擴張,防止個別公司為追逐眼前利益而忽視風險,引導信托公司向提升業務科技含量和產品附加值的內涵式發展轉型。此前,由于銀行對房地產信貸進行控制,地產公司一度將融資渠道轉向信托,使得房地產信托火爆異常,有的信托公司甚至只做房地產信托業務。
據了解,我國已經對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
作者:李陽丹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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