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歐洲一直致力于通過征收金融交易稅的提案,用以降低風險交易并補償納稅人因最近的金融危機而蒙受的損失。
不過,據外電報道,美國民主黨議員已于6月29日將上述銀行稅從金融改革法案中剔除出去,目的是為減少反對該項法案的議員人數,爭取使其在國會表決時順利通過。
被剔除的銀行稅,是兩會議員在6月25日法案確定當天才加上的。因為預計金融改革法案的實施將產生費用,遂制定法案的兩會議員決定這項費用由金融機構支付,即向資產超過500億美元的銀行和100億美元的對沖基金征收特別稅,預計未來十年可征收190億美元。
在把此次召開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上,英、法、德三國希望把銀行稅擴展到世界主要經濟體,并為此發表了聯合聲明,指出征收銀行稅“旨在確保銀行承擔其對金融系統和整體經濟所造成的相應風險,鼓勵銀行調整資產負債表,減少風險”。
不過,目前二十國成員關于是否征收金融系統風險稅意見不一。雖然,在讓銀行未來為自己接受金援買單的問題上,全球主要國家將支持一般性原則,但卻非制定具體的稅項。
歐洲多國認為,征收銀行稅意味著,一旦危機再度發生,銀行將用繳納的稅金為自己買單,以免重蹈此次危機中納稅人救助銀行的覆轍。但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G20成員國均表示,其嚴密的銀行監管系統能夠帶來足夠的保護,并沒有必要再推出銀行稅。
中國代表團成員、財政部國際司司長鄭曉松說:“征收金融系統風險稅并不是要降低金融系統風險,避免金融危機的唯一選擇。提高監管標準、建立完善的監管體制才是防范未來金融危機最有效的辦法。是否征收金融系統風險稅,應該由各國結合本國實際情況做出決定,而不是推行全球統一的標準。當然,我們也不反對在二十國集團的框架下討論相關基本原則,但這些原則是否采納、以及如何采納應該由有關的國家根據各自國情自行決定。”
加拿大財長費海提稱,G20的大多數成員國不會執行征收銀行稅的提議。費海提表示,加拿大反對征收這種懲罰性稅收。他認為這只能解決“邊緣”問題;相反,他督促G20成員國把重點放在監管改革的核心問題上,例如就銀行資本和負債額度等問題達成共識。
澳大利亞財政部長表示,G20有責任保證全球銀行系統未來可以自力更生,但金融危機爆發時各國情況均不相同,澳大利亞金融系統并未爆發像其他發達國家那樣的問題,因此不準備征收銀行稅。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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