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
《意見》分為六大板塊,十八條具體措施,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具體包括:提高大型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意識和能力;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創新信貸產品,提升對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重點客戶的金融服務。
積極發揮中小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中小商業銀行要準確把握“立足地方、服務中小”的市場定位。建立穩定的信貸員隊伍。取消符合條件的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準入數量限制,鼓勵其優先到西部和東北地區等金融機構較少、金融服務相對薄弱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推動服務縣域中小企業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穩步發展。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到金融服務空白鄉鎮開設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堅持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范和規范發展并重,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為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批發資金業務,但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獲得融資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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