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層連出調控政策的壓制下,今年以來,曾經在2008年、2009年風光無限的信貸類理財產品發行開始降溫。而這種現象,在今年5月更加明顯。據WIND數據統計顯示,今年1、2月份銀行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發行數量分別為173款、177款,3、4月份雖有所回暖,但受監管措施加大的影響,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發行數量近期明顯下降。5月前20天銀行僅發行了151款投資于信貸資產的理財產品,相比4月前20天的發行量減少19.3%。
三大原因致信貸產品爆發
信貸類理財產品的一般操作模式為,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運用信托計劃對應的理財資金,向理財產品發售銀行購買信貸資產。來自銀聯信《2009年中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年度研究報告》顯示,2008年,各商業銀行共計發行信貸類產品1655款,2009年信貸類產品的發行數量又邁上新高達到了2535款,同比上漲了53.17%。
而這一現象在2009年更是愈發明顯。2009年上半年,各金融市場還處于不穩定狀態,而銀行信貸類理財產品憑借本金安全、收益穩定的特性占據了理財市場主導。到了下半年,在資金趨緊的背景下,銀行更是不斷通過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曲線自救”。從2009年9月份開始。除10月份外,產品的發行數量都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
信貸資產類產品的爆發并不是偶然促成,主要是因為以下幾方面,一方面,商業銀行有提高資本充足率的要求,信貸類產品可有效的使存量信貸資產出表,這給商業銀行發行信貸類產品提供了市場空間;另一方面,商業銀行也有意發行這類高收益的產品維護中高端客戶;此外,也正因為2009年國內資本市場的風險繼續,銀行理財在2008年累積了較高的市場人氣后,繼續主打“穩健”牌,信貸資產類產品的風格是最為符合的。
實施嚴厲監管打出政策“組合拳”
信貸類產品在2009年年初的發行量較少,這主要是受08年年底銀監會發布的《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的影響,《指引》中明確規定: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信托產品及該信托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擔保。在此之前,銀行發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中,部分理財產品有國家開發銀行或者其它商業銀行的擔保或者后續貸款承諾等,在國開行改制為商業銀行以及《指引》推出后,這類擔保條款將消失。
同2008年相同,監管層也于2009年年末對信貸資產類產品實施嚴厲的監管。年底,銀監會連發“三文”遏制銀信合作的井噴。2009年12月14日,《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強調信托公司在銀信合作中的主導地位,并對銀信合作受讓信貸資產、權益類投資和政府平臺公司投資提出了規范要求。2009年12月23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銀行在開展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時,應保證信貸資產是確定的、可轉讓的,以合法有效地進行轉讓或投資。此外,一份名為《關于加強信托公司主動管理能力有關事項的通知》也以征求意見稿的形式于近期下發。上述政策“組合拳”表明,監管層對銀行之間、銀行與信托之間的信貸資產轉讓模式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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