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監會就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公開征求意見


    時間:2016-12-19





      為指導商業銀行規范抵質押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風險,銀監會昨日就制定的《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公開征求意見。指引明確了押品的定義,從管理體系、風險管理等方面予以了規范。有業內人士對上證報記者稱,這是銀監會首次就押品制定管理指引,填補了監管空白。


      根據指引定義,押品是指由債務人或第三方為擔保商業銀行相關債權實現,所抵押或質押給商業銀行,用于緩釋信用風險的財產或權利。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應至少將押品分為金融質押品、房地產、應收賬款和其他押品等類別,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分,同時應結合本行業務實踐和風控水平,確定可接受的押品目錄,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有業內人士對上證報記者稱,押品作為客戶貸款的第二還款來源,是非常好的信用風險緩釋來源,如果管控不好,會加大銀行面臨的風險,因此非常有必要予以規范。另外根據新的資本監管協議,押品可以抵扣一部分資本占用,這應該也是制定該指引的一個原因。


      銀監會的說法則是,商業銀行抵質押品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部分商業銀行押品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有待完善,押品的風險緩釋作用有待進一步提升。制定指引能夠引導商業銀行加強押品相關制度建設,明確崗位責任,完善信息系統,規范押品管理業務流程。同時,對押品分類、估值、集中度管理、壓力測試等提出明確要求,有利于商業銀行加強押品風險管理。


      某大行人士對上證報記者稱,目前大型銀行對押品的管理與指引基本吻合,但也有銀行未形成規范的管理體系。指引明確提出,商業銀行應健全押品管理的治理架構,明確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在押品管理中的職責,并應將押品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完善與押品管理相關的治理架構、管理制度、業務流程、信息系統等。


      指引同時要求商業銀行應審慎確定各類押品的抵質押率上限,根據經濟周期、風險狀況和市場環境及時調整,充分考慮押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審慎制定押品管理政策,動態評估押品價值及風險緩釋作用。根據不同押品價值波動特性,合理確定各類押品價值重估頻率,每年應至少重估一次,對于價格波動較大的押品應適當提高重估頻率,對于有活躍交易市場的金融質押品應進行盯市估值,同時定期對押品開展壓力測試,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測試結果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另外,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應加強押品集中度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由于采用單一押品或單一種類押品占比過高產生的風險。


      據了解,銀監會高度重視商業銀行利用抵質押品的風險緩釋作用,防范信用風險,正積極配合推進動產融資等各項相關工作,同時,也將引導商業銀行平衡好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的關系,鼓勵商業銀行在加強抵押貸款管理的同時發放信用貸款,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做好金融服務。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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