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或許你會收到來自銀行的短信:“您在我行開立了多個銀行賬戶,請您盡快到我行任一網點核實開戶合理性,以免影響賬戶正常使用。”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261號文”,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下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個人客戶在同一家銀行開立多個Ⅰ類戶的,銀行應核實其合理性,要求存款人作出說明,如無法核實合理性的,銀行應引導存款人撤銷、歸并或降低賬戶。
11月25日,央行又下發了《關于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302號文”,重申了相關要求。
有銀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央行出臺261號文和302號文主要是針對電信詐騙,針對公安機關提供的電信詐騙案例梳理出的支付結算問題而制定。”
“錢箱”“錢夾”與“零錢包”
Ⅰ類戶即當前個人在銀行柜面開立、現場核驗身份的全功能賬戶,可以辦理存款、存取現金、轉賬、消費和繳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貸款和還款等,使用范圍和金額不受限制。
Ⅱ類戶在原有可以辦理存款、購買銀行投資理財產品、限額消費和繳費的功能基礎上,新增可以限額存取現金、限額與非綁定賬戶轉入轉出資金含綁定支付賬戶使用、接受開戶銀行貸款和還款等功能。
Ⅲ類戶在原有可以辦理限額消費和繳費功能基礎上,新增限額與非綁定賬戶轉入轉出資金含綁定支付賬戶使用功能。其中,經銀行柜面、自助設備加以銀行工作人員現場面對面確認開戶申請人身份的Ⅲ類戶,才可以辦理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業務。
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對記者表示:“通俗地講,Ⅰ類戶是‘錢箱’,安全性高,適合大額支付;Ⅱ類戶是‘錢夾’,日常的消費、購物和繳費可以通過這個賬戶辦理;Ⅲ類戶是‘零錢包’,主要用于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的交易,比如ApplePay等。261號文和302號文實施后,個人使用的銀行結算賬戶將形成以Ⅰ類戶為主,Ⅱ、Ⅲ類戶為輔的賬戶體系。”
對個人影響幾何
261號文實施后,個人此前已經開立的存量賬戶是否會受影響?有銀行業人士表示:“個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經開立的存量銀行賬戶不受影響,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進行任何操作。但個人如果有降低支付風險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以主動到銀行將一些與網絡支付綁定使用的賬戶進行降級。”
261號文規定,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轉賬單日累積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采用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方式,原有的僅采用密碼和手機短信驗證碼的方式不能再進行大額轉賬。
上述股份行業內人士表示:“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個人銀行賬戶資金的安全。當前,銀行卡信息泄露問題突出,個人在手機上點擊來歷不明的圖片、短信鏈接后中毒,手機短信驗證碼可以被不法分子攔截。不法分子登錄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攔截手機短信驗證碼,修改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密碼等,進而竊取賬戶資金,已經出現了一些風險事件。”
12月1日起,個人非本人同行的ATM轉賬調整為資金在24小時后到賬。ATM轉賬24小時后到賬只針對個人通過ATM向非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包括向非本人賬戶以及向本人的其他銀行賬戶的轉賬,本人同行賬戶之間的轉賬不受到影響,仍然可以實時到賬。同時,個人通過ATM機辦理存取現等業務也不受影響,通過ATM存款實時到賬,取現可以當即取出。
261號文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客戶新開立支付賬戶時,需要約定支付賬戶的日累積轉賬限額和筆數。一家支付機構負責人對上證報記者表示:“約定多少由支付機構與客戶自行決定,央行沒有任何規定,因此這種約定本質上是支付機構與客戶之間的自愿行為。這也只針對新開立賬戶,存量賬戶不受影響。其背景是目前電信詐騙分子作案賬戶有從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移的趨勢,絕非管理層限制支付賬戶之舉。”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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