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相關辦法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相關辦法,個人使用的銀行結算賬戶將形成以Ⅰ類戶為主,Ⅱ、Ⅲ類戶為輔的賬戶體系。自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不過,存量銀行賬戶可正常使用,無需進行任何操作。
根據央行日前發布的261號和302號文件的精神,三類賬戶就像是人們三個不同資金量的錢包。Ⅰ類戶是“錢箱”,個人的工資收入等主要資金來源都存放在該賬戶中,安全性要求較高,主要用于現金存取、大額轉賬、大額消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公用事業繳費等。Ⅱ類戶是“錢夾”,個人日常刷卡消費、網絡購物、網絡繳費通過該賬戶辦理,還可以購買開戶銀行的投資理財產品。Ⅲ類戶是“零錢包”,主要用于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的交易,尤其適用于目前銀行采用創新技術開展的移動支付業務。
總體來說,Ⅰ類戶的特點是安全性要求高,資金量大,適用于大額支付;Ⅱ、Ⅲ類戶的特點是便捷性突出,資金量相對小,適用于小額支付,Ⅲ類戶尤其適用于移動支付等新興的支付方式。目前,Ⅰ類戶可以配發銀行卡,此外,Ⅱ類戶也可以配發銀行卡,但Ⅲ類戶不能配發銀行卡。
業內專家表示,社會公眾可以根據需要,主動管理自己的賬戶,把資金量較大的賬戶設定為Ⅰ類戶,把經常用于網絡支付、移動支付的賬戶降級,或者新增開設Ⅱ、Ⅲ類戶用于這些支付,這樣既能有效保障賬戶資金安全,又能體驗各種便捷、創新的支付方式,達到支付安全性和便捷性的統一。
記者了解到,個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經開立的存量銀行賬戶不受影響,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進行任何操作。存量銀行賬戶在日常使用中已經開通水電煤代繳、貸款和信用卡償還、銀證轉賬和快捷支付等支付和理財功能的,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以后也可以根據需要開通相關業務。
業內人士表示,央行出臺的261號文件和302號文件主要是針對電信詐騙,是遵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針對公安機關提供的電信詐騙案例梳理出的支付結算問題而制定,總體上看,主要是針對個人銀行賬戶而不是支付賬戶,也不是對支付機構和支付賬戶的限制。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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