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一些金融機構已經相繼下發關于學習和落實此前國務院制定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據21世紀經濟報道5月20日消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機構人士透露,公司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對正在或計劃開展的互聯網金融及相關業務進行梳理和自查。例如,梳理和自查開展或參與的P2P網貸和股權眾籌、互聯網資產管理、第三方支付、互聯網金融廣告等此次整治涉及的業務,一旦發現開展或參與的上述業務可能存在風險,必須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據悉,《方案》明確要求,由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應當對機構自身與互聯網平臺合作開展的業務進行清理排查,嚴格內控管理要求,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得與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不得通過互聯網開展跨界金融活動進行監管套利。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在分領域、分地區整治中,應當對由其監管的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業務的情況進行清理整頓。
不僅是金融機構,地方政府也在加緊落實《方案》要求。目前,地方政府對本地區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清理整頓方案已經完成,并報備金融管理部門聯合成立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介紹,“這次是全國范圍內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專項整治,各地政府節奏基本一致,接下來會對本區域內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摸查,對跨區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互通匯總摸查情況。對于涉及資金量大、人數眾多的大型互聯網平臺或短時間內發展迅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企業,一經發現涉嫌重大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將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在摸查工作完成后,各地政府還將完善本地區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清理整頓方案,大致會在7月末前完成。”
在摸底排查之后,各地政府還將實施清理整頓和督查、評估。“上述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在整頓方案、摸底排查后,各地政府將著手進行清理整頓。在這一過程中,各地政府對發現的問題,輕者限期整改,重者移交司法機關。然后,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將進行督查和評估,這兩項工作預計在11月底前完成。最后,還需要驗收和總結,形成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議。
對此,一位金融機構建議:“例如,可以考慮建立互聯網金融產品集中登記制度,研究互聯網金融平臺資金賬戶的統一設立和集中監測;推進互聯網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征信機構的監管等。當然,還包括完善規章制度、完善行業自律和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等。”
“這不是壞事,而是為扭轉互聯網金融企業某些業態偏離正確創新方向的情況,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案件高發頻發現象,能夠起到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優化市場競爭環境的作用,最終目的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一些互聯網金融人士表達了這一想法。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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