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絡借貸平臺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各銀監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
通知要求,地方金融辦局要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活動、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的行為進行密切跟蹤,針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向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大學生群體開展營銷宣傳活動、對借款人資格審查失職失當等行為加強監管和風險提示。
通知提出,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實時預警機制。及時以電話、短信、網絡、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向學生發布預警提示信息。
此外,通知要求教育引導學生樹立理性的消費觀,糾正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眾消費等錯誤觀念。在生活消費、人際消費、娛樂消費等方面,教育學生不盲從、不攀比、不炫耀,引導學生合理消費、理性消費、適度消費。
通知最后強調,加強對學生資助工作的科學管理和制度支撐,切實提高學生資助工作水平,保障國家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滿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生活費等保障性需求。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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