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官網最新行政審批公示顯示,廣東益民旅游休閑服務公司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已于10月8日被注銷。這是兩個月內,第二家被注銷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8月28日,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公司亦遭此監管舉措。
上述兩家公司都是獲得預付卡經營業務的第三方支付企業,被注銷牌照的原因均涉及擅自挪用客戶備付金、肆意損害消費者權益和破壞支付市場秩序等事項。
實際上,這僅是第三方支付企業違規事項的冰山一角。今年以來,央行互聯網金融監管明顯側重第三方支付企業,第三方支付除了在企業預付卡業務方面違規外,在收單業務、網貸平臺資金托管業務上也違規不斷。
在收單市場上,雖然經過屢次整治,“套碼”違規套用低費率以及虛假商戶入網仍層出不窮,銀聯雖強力整治,但近期更是有報道稱8家第三方機構形成聯盟,交換銀行接口資源,繞過銀聯自行清算。如此操作,可能會導致交易信息不完整,從而增加商戶資金安全風險,并有潛在洗錢風險。
網貸平臺資金托管業務上,網貸平臺P2P從資金無監管到第三方支付托管,雖是一個重大進步,但在部分案例中,第三方支付對網貸平臺的資金流水監控不夠嚴格,借貸資金仍可經手網貸平臺形成“資金池”,導致風險備付金容易被挪用,一旦平臺出現跑路情況,投資者就可能蒙受損失。
事實上,根據央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許可,第三方支付公司僅能從事網絡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和央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并無資金托管資質。網貸平臺間自身資金托管至第三方支付公司,除了看中其擁有交易通道的資金歸集功能外,為自己平臺“背書”是另一重要目的。
按照央行7月份發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方支付的支付賬戶將不具備銀行賬戶所擁有的轉賬、提現、投資理財等功能,第三方支付機構也不能通過系統內轉賬吸納存款沉淀成大規模的資金池,不得為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托管服務。
這實際上是為了讓第三方支付平臺回歸小額的支付管道,卸下資金沉淀與清算功能。事實上,國外發達國家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非常嚴格,如美國就對貨幣服務機構沉淀資金實行非常嚴格的日常動態監管,如果規模太大,可能會被認為是系統重要機構,并接受壓力測試,甚至提高監管標準。在美國,以Paypal為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被政府定義為資金轉換服務商。
近年來,面對收單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亦在財富管理領域有所開拓,但這種轉換意味著第三方支付既在資金托管領域充當“裁判員”,又在財富管理中充當“運動員”,其中的風險不言而喻。
2011年至今,包括已被注銷的2家預付卡企業,央行已頒發了270家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是金融服務的基礎,互聯網金融對支付系統尤其注重,但國內針對非銀支付機構的監管長期空缺,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案例時有發生。因此,記者建議針對獲取不同業務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采取不同準入標準,健全風險備付體系,嚴格資金監管,健全第三方支付資金的銀行存管,充分發揮支持實體經濟的小額支付角色。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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