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貸比松綁為銀行信貸投放開了正門,銀行尋求銀信合作來規避指標監管的動機將下降,以信托公司為代表的各類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將從通道業務向資管業務轉型,實體融資成本也因此將有邊際上的改善
存貸比“松綁”為銀行信貸投放開了正門,銀行尋求銀信合作來規避指標監管的動機將下降,以信托公司為代表的各類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將從通道業務向資管業務轉型,實體融資成本也因此將有邊際上的改善
借道信托進行表外融資,是銀信合作業務主要動力。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案修正案草案》,刪除了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檢測指標。存貸比的“松綁”,將使原本礙于存貸比規定需要借道信托進行表外融資的銀行,對此通道的依賴性大大降低。這對銀信合作業務會有怎樣的影響?隨著信托業發展環境變化以及行業轉型創新的內在需求,未來銀信合作會有怎樣的變化?
信托通道業務或將弱化
“實施存貸比考核的本意,是為了抑制信貸的盲目擴張,保持銀行的流動性水平。”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所長翟立宏表示,實際上,75%的存貸比紅線在限制銀行信貸投放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小,一些銀行為了繞過存貸比監管,將貸款轉移到資產負債表外,降低存貸比的分子數量,達到信用擴張的目的。
據了解,在過去由于表內貸款行業和存貸比約束,一些行業或領域的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基于利潤考核的壓力,銀行借道信托、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進行表外融資。在銀信合作等業務中,信托公司等其他機構的作用實質上是資金通道。這種結構安排,實現了表內貸款轉移至表外,雖然提高了銀行的資金周轉率和經營杠桿,但實質仍然是對企業的信貸安排,資產雖然在表外運行,但風險卻在表內積聚。
“在整個交易流程中,銀行是核心的風險承載體,一般會通過出具承諾函或補充協議的方式來聲明對基礎資產的風險負責。由于該項業務涉及的基礎資產未記入貸款總額,從而也未納入存貸比和風險資產等監管框架中,但基礎資產所在行承擔的信用風險與普通貸款并無差別。”翟立宏表示,由于該融資方式下的基礎資產不受信貸政策管控,因此,能夠流入一些信貸政策不允許的投資領域,實質上背離了銀行整體的風險偏好。
存貸比“松綁”為銀行信貸投放開了“正門”,也有利于銀行自主經營以及產品、風險管理創新,可以使商業銀行在資產結構的分布上有更大的自主性。
“在此背景下,銀行尋求銀信合作來規避指標監管的動機將下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業銀行為繞開管制而發展通道業務的動力,弱化了信托通道業務的價值。”翟立宏說,以信托公司為代表的各類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將從通道業務向資管業務轉型,實體融資成本也因此將有邊際上的改善。同時,銀行推出的理財直融工具等一系列產品創新,促使銀行理財等金融業務去通道化,這也加快了信托公司的轉型步伐。
格上理財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燕娛說,監管層放開存貸比絕不是鼓勵銀行過度放貸,借此銀行以往的表外業務可能會減少。隨著信托業和財富管理市場的發展,信托業也已不再是過去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將更倚仗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銀信合作未來可能會逐步減少,或是在合作方式上更加明確雙方責任。
未來將轉向深層次合作
隨著我國金融業改革的持續推進,銀信合作也進入“物競天擇”的新時代。
“目前,資管牌照貶值趨勢日趨明顯,信托在資管行業中原有的領先地位也隨著市場同質化發展逐漸消失,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管、保險資管計劃正逐漸替代信托公司的職能,不少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為了做大資產管理規模,不惜壓低價格,承接大量銀行通道類業務,使行業的整體收費水平受到進一步的壓制,對信托公司造成較大的沖擊。”翟立宏說,雖然信托在法律制度下的財產獨立及破產隔離的功能優于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計劃,但市場對資管平臺的差異性沒有統一認識,同質化競爭使大量傳統銀信合作業務向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轉移。
據悉,目前,銀信合作很多是淺層次的合作,如何最大限度發揮比較優勢才是合作的真正目的。翟立宏表示,信托的優勢主要是信托功能、信托市場、復合型人才等,而銀行的比較優勢主要是信譽、資金、網絡、客戶資源等。因此,需要在保證雙方合理利益的前提下,將雙方的比較優勢有機地融合。在翟立宏看來,銀信合作的核心價值,應當體現為投資者創造收益,這既包括財富增值,也包括其人生目標的非物質利益。
“銀行理財尤其是私人銀行與信托業務的目標客戶一致,銀行理財、私人銀行是信托的重要渠道和平臺,而信托業務是銀行理財、私人銀行個性化的服務內容,兩者有著天生的依存性和關聯性,應在客戶資源、產品設計等方面提升銀信合作層次。”翟立宏說,這就需要銀信雙方分層開發設計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提高附加值。
普益財富研究員匡宸郗認為,未來銀信合作或許將更多在內部進行。銀行選擇和信托公司合作是希望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實現銀行的收益最大化。對目前的銀信合作來說,最大的挑戰是金融混業經營的到來。若是銀行通過收購將信托公司收入麾下,那時手握資金和項目的銀行就可以在集團內部進行合作,發行信托產品。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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