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發布的《2015年一季度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統計數據報告》顯示,初步統計,2015年一季度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4.61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少8949億元。其中,一季度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3.61萬億元,同比多增6253億元;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增加61億元,同比少增3768億元;委托貸款增加3242億元,同比少增3399億元;信托貸款增加13億元,同比少增2865億元;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增加604億元,同比少增5132億元;企業債券凈融資3187億元,同比少678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1808億元,同比多833億元。2015年3月份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18萬億元,分別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少1758億元和8378億元。
從結構看,一季度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78.3%,同比高24.1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占比0.1%,同比低6.9個百分點;委托貸款占比7.0%,同比低5.1個百分點;信托貸款占比0.03%,同比低5.2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占比1.3%,同比低9.1個百分點;企業債券占比6.9%,同比低0.1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占比3.9%,同比高2.1個百分點。
報告指出,社會融資規模是指實體經濟(非金融企業和住戶,下同)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其中,增量指標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獲得的資金額,存量指標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獲得的資金余額。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數據來源于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保監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社會融資規模中的本外幣貸款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人民幣和外幣貸款,不包含銀行業金融機構拆放給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款項。
報告還指出,2015年1月起,委托貸款統計制度進行了調整,將委托貸款劃分為現金管理項下的委托貸款和一般委托貸款。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委托貸款只包括由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即貸款人或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向境內實體經濟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貸款。當期數據為初步統計數,當月比上月、比去年同期的數據為可比口徑數據。
來源:金融時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