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成立3周年之際,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新12條”)。
溫州金改小組副組長、浙江省金融辦主任丁敏哲表示,提出“新12條”,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新常態下國內經濟金融運營的變化,結合溫州實際,借鑒和吸收其他地區金融改革的做法和經驗,為全面金融改革創新和防范區域性金融風險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經驗。
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批準溫州建立全國首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并確定了包括規范發展民間融資、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等12條任務。
溫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金彪詳細闡釋了金改的進展成績以及給溫州經濟帶來的改變。經過3年時間,基礎已經打好,相信溫州經濟會率先往上走。溫州金改的四大體系建設也趟出了一條路:比如在企業不良處置的方法和流程上、在相關法律和稅收制度的創新上、在地方金融監管上以及在民間資金市場的監測上都獲得了很好的經驗。“經過這幾年的實踐,我們對溫州金改的前景充滿信心,自主創新的突破程度高于審批型創新。”他表示。
溫州市委常委、副市長王毅表示,國務院3年前給出的12條任務有11條都已經得到了較好的實施,惟獨個人境外直投試點尚未落地。QDII2的試點與中國的資本項目可兌換和人民幣國際化密切相關,中央較為審慎。中央計劃在4個地區做試點,溫州仍是試點城市之一。
王毅將此次“新12條”發布的內容歸納為三個方面,首先是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他認為,溫州的民營企業要復興,除了產業自身的轉型升級外,金融業也要有所作為。也正因為如此,“做強做實做優地方法人金融組織”被位列“新12條”首位,內容包括鼓勵民營銀行創新發展、加快籌建民營資本發起設立的保險公司、證券公司。
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金融辦主任張震宇則表示,3年前溫州爆發風波的原因之一就是地方金融發展與國家在溫州金融機構發展得不協調。目前,溫州民商銀行已經開業,證券公司最快在上半年能夠設立,保險公司的籌建材料已經上報保監會。
其次是構建區域金融穩定機制。王毅認為,“老12條”重在機制建設,但后來形勢發生了變化,銀行的不良資產開始暴露出來,也成為我們的工作重點。“未來,不良貸款要繼續處置,但我們要想嘗試屬地化處置不良資產,具體內容正在向省里匯報。”
記者注意到,“新12條”第9條提出,設立區域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屬地化處置不良資產。健全小額貸款核銷處置機制。發揮“一府兩院”聯席制度作用,推動建立政銀企法聯動機制,創新金融債權差異化處置工作機制與途徑。
事實也證明,隨著一系列改革舉措的落地,溫州這幾年實現了地區金融風險平穩可控,“兩多兩難”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溫州市金融辦的統計數據顯示,包括溫州民商銀行20億元注冊資金在內,溫州金改3年新增民資進入金融領域已超過150億元。到2014年底,該市12家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累計引導39億元民間資本支持1020個實體企業項目發展。與此同時,民間借貸風險管控能力明顯上升。截至去年末,溫州不良貸款余額為300.1億元,不良率為4.08%,比2013年初分別下降20億元、0.4個百分點。2014年,溫州全市共處置銀行不良資產394億元,約占全省的30%。一個好的跡象是,2014年9月溫州市首次出現了重點幫扶類企業存量凈下降的趨勢。
第三是推動地方金融監管創新,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具體舉措包括探索金融監管權限下移,研究推動聯合監管,消除監管交叉和空白,以及推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人民銀行征信分中心和溫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協同合作和綜合應用。王毅表示,要構建一個基于市場、基于法律、基于契約的誠信社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不可或缺。
除此之外,業界普遍認為,“新12條”充分體現了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理念,標志著溫州金改將從宏觀向微觀及高水平、新領域、深層次拓展,加速“兩多兩難”破題。
在此前召開的全國兩會上,王毅曾公開表示,我們準備啟動新一輪的溫州金改,不僅立足于解決短期問題,而且著眼于為機制的完善做準備。此前,政府誠信建設、民間融資監管首試地方立法、民間融資的陽光化等舉措,都是著眼于長期認識。
王毅表示,這3年來全國區域金融改革如火如荼,包括溫州在內共有14個金融改革試驗區,國務院批準了前海、溫州、上海自貿區,各有創新。但當前溫州和全國的經濟形勢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溫州金融風險的運行特性也已發生變化,要在新常態下重新認識溫州金改。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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