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來,從“8號文”到“127號文”、“140號文”,多記監管重拳打在了影子銀行體系中的同業業務上。監管層試圖澆滅銀行以金融創新實現表外信用擴張的沖動。
為什么監管層如此重視同業業務的規范化發展?中國和西方在這方面的監管理念有何共性?對此,證券時報記者專訪了鵬睿咨詢中國有限公司總經理于冰,她長期研究中外金融監管與合規。
漸進式監管手段
證券時報記者:同業業務為何會被加強監管?其快速發展的背后是否隱藏著系統性風險?
于冰:從之前的銀信合作到現在的同業業務,實質不變,只是形式變了。一方面,影子銀行所創造的信用,多數都流入了資金需求旺盛、產能過剩的行業。另一方面,隨著與國際接軌,中國的銀行監管體系不斷升級,監管指標越來越多。在上述因素的影響下,一些銀行的業務創新偏離了創新的本意,而是向減輕監管成本的方向發展。
目前,中國正在進行經濟的結構性調整,但有一些銀行的同業業務鏈條過長,抬高了實際融資成本,加重了中小企業的負擔,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經濟發展的速度。而且,同業業務的“創新”不是真正的金融創新,而是變相走放貸的老路,如此無約束發展下去當然會隱藏風險。銀行實則是中國經濟的一面鏡子,銀行體系的風險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國整體經濟的風險。
證券時報記者:您如何評價“140號文”等監管措施的輕重及其對銀行業的影響?
于冰:近些年,中國資本市場的改革正在逐步推進,銀行信貸仍占據重要地位。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引進更為市場化的機制,必然會對銀行的利潤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中國目前所采取的監管還是一種漸進式的。
我們所看到“140號文”的組織架構規定和“127號文”的規模指標等,實際上是給銀行留出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做進一步的調整;在不給整體經濟造成較大起伏的情況下,希望這些同業業務向著更為合規的方向發展。
中美兩國監管思路相似
證券時報記者:發達國家銀行在金融創新、銀行監管方面與中國有何異同?
于冰:中國的銀行沒有像美國金融危機爆發前那樣投資了很多復雜的衍生工具,而且中國金融產品的杠桿率也不高。
但是,也有相似的方面。
本來,商業銀行有保護儲戶利益的義務,而且銀行是社會重要的支付工具,因此銀行不能有過高的風險偏好。但是,在金融危機之前,美國的銀行風險偏好提高,在信貸領域接受了更高風險的客戶,同時,以風險管理為初衷的衍生品被過分創新使用,成為了套利的工具,這也為后來的金融危機埋下了隱患。中國的銀行也在經歷利率市場化,銀行也開始追求存貸業務之外的高收益。
其次,中國和美國的監管思路類似。金融危機后,美國政府發布了“沃爾克規則 Volcker Rules”,禁止銀行利用參加聯邦存款保險的存款進行自營交易、投資對沖基金或私募基金,保護儲戶的利益。而中國的監管思路也是希望能夠限制商業銀行的資金向高風險資產的流動,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儲戶的利益。
針對一些不規范行為,及時出臺監管措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能與加速金融領域的市場化相配合,效果會更好。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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