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監會、農業部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各類銀行業機構的不同業務范圍和目標客戶,具體而言:農業發展銀行主要負責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大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主要針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涉農大客戶。農村信用社的客戶為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農業規模經營主體。村鎮銀行的目標客戶為農村社區和小微企業。
《意見》還規定了金融機構三農業務的具體模式:一是實現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的標準化、批量化營銷服務。二是推進各類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的信貸流程再造,將其納入信用評定范圍,將信用評定結果與對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的貸款授信結合起來,要下放授信審批權限,提高授信額度。三要創新產品和服務,為各類農業規模經營主體提供差別化的融資方案,依法開展以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行兼并、重組、收購為目的的并購貸款業務,積極開發農業核心企業上下游企業、農戶的多種供應鏈融資產品,鼓勵開展農用機械設備抵押貸款業務。
《意見》提出金融機構重點支持的領域為:農業科技、現代種業、農機裝備制造、耕地整理、農田水利、批發市場建設。
金融租賃公司也將進入農村,《意見》提出,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為:先進農業生產和經營設備租賃、傳統農用機械設備升級改造、大型農機具租賃等支持農用機械設備推廣的涉農租賃業務。
中國人民大學農發院副院長鄭風田表示,目前三農信貸的主要問題是擔保物缺失,同時農產品價格波動厲害,如遇到價格起伏過大,很有可能農民向銀行貸的款就還不上,因此涉農保險必須跟上。
對此,《意見》提出要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合作,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要加強與面向“三農”的融資擔保機構合作。
此次《意見》是金融搞活三農一系列措施的一個新步驟,8月初,農業部就發布《關于推動金融支持和服務現代農業發展的通知》,農業部財務司司長李健華解讀該通知時提出目前金融支農的五大要點為:
一、擔保補助。通過扶持或者直接設立擔保機構,編織農業信用擔保網絡,對符合條件的農業信貸需求予以擔保,主要幫助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
二、貸款貼息。通過財政對符合條件的農業貸款利益予以補貼,主要解決“貸款貴”的問題。
三、農業保險。由財政對自然災害、疫病等農業保險予以保費補貼,主要解決農業“高風險”的問題。
四、費用獎補。通過財稅政策彌補金融機構發放一定條件農業信貸的業務成本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主要解決“不愿貸”問題。
五、投資基金。由財政參與出資設立基金,采取股權投資的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符合現代農業發展方向的企業,主要解決農業企業投資“實力弱”的問題。
今年以來,國務院已經數次召開常務會議,提出定向降準,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發展的指示。4月22日,央行啟動“定向降準”,決定從4月25日起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
據統計,目前我國已有經營規模在10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270多萬戶,各類家庭農場87.7萬家,農民合作社超過95萬家,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超過30萬個。
與銀監會、農業部發文幾乎同時,9月10日,農業部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京簽署《金融服務和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合作協議》。協議主要要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難、貸款貴”問題,努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在簽署上述協議后指出,當前農業生產經營集約化、專業化、規模化加快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涌現,對金融保險的需求更加強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金融仍是現代農業發展的瓶頸,也是新型經營主體成長的煩惱。
社科院農發所研究員李國祥認為三農問題是個系統工程,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貸款難固然是個很大問題,但如果不解決農村的戶籍和土地制度問題,則三農金融的推進也會受到掣肘,一個情況是,農民的地無法變現,影響他貸款的抵押,進城的戶籍無法解決,也影響農民抵押土地的積極性。(孫春芳)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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