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今后“混日子”的難度將更大。近日,教育部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要求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2%。
辦法規定,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應重點對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以及學術規范等進行考察。
“近年來,本科畢業論文抄襲、買賣代寫等仍時有發生。調研發現,部分學校對畢業論文過程管理不嚴,教師疏于指導,一些本科生學習能力不強,在畢業論文上心存僥幸、鋌而走險。”天津大學黨委書記李家俊說。
教育部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臺(以下簡稱抽檢信息平臺),面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畢業論文提取和專家評審等定制功能,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基于抽檢信息平臺和本地區學士學位授予信息,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抽檢論文要覆蓋本地區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利用抽檢信息平臺對抽檢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結果供專家評審參考。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采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提出評議意見。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級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
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
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負責人介紹,區別于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重點考察研究生創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重點考察本科生基本學術規范和基本學術素養。
李家俊指出,與依靠舉報、媒體曝光等被動發現問題線索的方式不同,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對每一篇抽到的論文均進行檢測,經專家評審后,將涉嫌存在學術不端的情況反饋有關高校按程序調查處理,既建立了政府部門對學術不端行為的主動發現機制,使學生不敢再心存僥幸、觸碰紅線,又提供了高校發現問題進而改進問題的途徑。
與單純依靠“查重”來判定學術不端不同,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首先基于大數據進行文章重復率檢測,再將檢測結果提供專家評審參考,做到了將信息技術核查和專家評價有機結合,綜合評價更加全面準確。
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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