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建設包容性城市:讓進城者踏實扎根


    時間:2014-03-19





      在過去數年間快速推進的“土地”城鎮化,由于要素的過快流動,制造出了許多游離在農村和城市社區之外的碎片化生活的群體。

      近日公布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中,對這個問題指出了解決的方向,提出要推進農民工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群體融入社會,建設包容性城市。

      “原來是農業人口,現在是城市人口,這個轉化過程涉及到哪些要完善的方面,比如戶籍、醫療、教育等,他才能真正擁有作為城里人的感覺?”北京大學環境學院城市與區域規劃系教授馮長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我理解的包容性城市,就是一個城市要給進城者扎根的踏實感覺”。

      包容性城市就要讓人扎根

      按照聯合國人居署在《世界城市報告》(2000年)中的定義,“包容性城市”包含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4個方面的含義,且這4個方面相互關聯與促進,共同作用于城市鴻溝的彌合過程。

      城市的快速擴張,難免會造成“碎片化”生存的群體,這部分群體與其故土之間的承續被城市所切斷,游離狀態的生活也使這部分群體較難獲得發展的公平與機遇。

      但一個“包容性的城市”則不同。在這個城市中的每個人,不論財富、性別、年齡、種族或宗教信仰,均能利用城市所提供的機會參與生產性活動。

      包容性城市可以彌合被割裂的群體生存狀態,即所謂“城市鴻溝”問題,其關鍵在于建設高水平的社會服務體系。

      因此,按照此次發布的新型城鎮化規劃,農民工及其家庭、子女都得到了相應的考慮:農民工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群體融入社會,并且農民工也將更大范圍地參加黨組織、工會和社團組織,并可比之前更多地成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享受參政議政和參加社會管理的權利,對農業轉移人口,也要參與社區公共活動、建設和管理。

      “包容性城市就要使人扎根、發展”,馮長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過去僅僅一個戶籍制度便緊緊束縛了“碎片化”群體獲得公平發展的空間,現在很多地方已經放開戶籍制度,下一步還需要考慮到醫療、教育、養老等其他社會公共服務,是否能給城市外來者以“扎根”的空間。

      馮長春認為,社會服務的均等化是完善社會服務體系的核心問題,未來一個階段,隨著城市中產階層規模的不斷擴大,高水平醫療、教育等社會服務資源的廣覆蓋與均衡配置,將成為城市社會平穩發展的基礎性保證。

      大城市要實現產業轉移

      隨著“京津冀一體化”話題的熱議,對“北上廣”等特大城市要擠出若干經濟功能、實現產業轉移吸引了公眾的關注。

      此次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根據城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培育發展各具特色的城市產業體系,特大城市要適當疏散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

      “特大城市要考慮自己的發展定位,適當疏散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這與我們之前提及的產業調整、結構優化、經濟轉型是緊密聯系的”,馮長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我國特大城市的城市化率已經很高了,像北京等城市已經達到了發達國家城市的水平,未來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的次序方向應當是第三產業優先并占主導位置,也即以智力、知識密集型產業、創新型產業、高端服務業等為主,而低端的、勞動密集型的制造業、加工業等,則可向中小城市轉移。

      根據新型城鎮化規劃,城市產業體系將更各具特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產業發展格局將更優勢互補,城市污染企業將實現治理改造和環保搬遷,總的來看,城市將被當做有機的組合模塊,實現更互動的聯動發展。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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