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傳來消息:從今年開始,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室內、外裝修、節能改造、用途變更等)工程項目都必須達到相應的耐火等級。
我國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燒性能分為A、B1、B2、B3四個等級,分別對應為不燃材料(制品)、難燃材料(制品)、可燃材料(制品)、易燃材料(制品)。
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均應采用A級。這些場所包括公眾聚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在國家標準規定特定場所及部位建筑內保溫采用A級材料的基礎上,所有建筑內保溫應采用A級材料。此外,在金屬夾芯板材使用中,全面禁止使用泡沫類芯材,應采用A級芯材。將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首層防護層厚度從國家標準規定的15毫米增加至20毫米。新建仿古建筑的外墻裝飾構件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張磊)
轉自: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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