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家有關部門一再重申,嚴查小產權房在建、在售案件,因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未經征地、沒有轉變為城市建設用地,不能從事商業開發。
然而,一些地方小產權房銷售依然火爆。分析人士指出,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屬于“歪門邪道”,化解小產權房的矛盾,迫切需要開“正門”、堵“邪道”。
記者在北京市小產權房比較集中的昌平、通州、房山等地采訪了解到,由于農村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不斷升值,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相對滯后,于是“歪門邪道”的小產權房乘虛而入,一些商家誤導購房者“絕對安全”,導致消費者跟風購買。
在小產權房熱銷的同時,國土部門的監管和處罰顯得比較乏力。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土部門負責人表示,對于非法用地,國土部門只能走“停工通知、處罰決定、行政復議、行政通知、法院訴訟”的程序,周期長、效果差,對于違法者缺乏威懾力。
一位北京市昌平區國土部門干部坦言,不少小產權房已有居民入住,很難“一拆了之”。
北京市國土局數據顯示,2012年6月至今,北京市共清理認定83個小產權房項目,總建筑面積300多萬平方米,但目前僅拆除6萬多平方米。
“小產權房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城鄉之間對于農地溢價的爭奪。”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指出,“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城市開發壟斷了農地升值的收益,農村方面難以分享其收益,容易誘發‘歪門邪道’,小產權房現象就是一例。”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江帆說:“小產權房違反了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但長期以來,有關部門查處措施不力,使得這一問題復雜化。”
如今,現有小產權房居民“安居樂業”的現狀,也給其他人帶來了誤導:一是認為成片建設的小產權房比較安全;二是村委會開發的小產權房比較保險;三是有村民一起居住的小產權房比較安全,等等。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發布的數據顯示,1995年到2010年間,全國小產權房竣工建筑面積累計達7億多平方米。
業內人士建議,處理小產權房問題,應該區別對待“存量”和“增量”部分,采取不同方式處置。
一方面,對于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有關部門必須堅決查處;另一方面,對于存在多年的“存量”部分,有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化解歷史遺留問題。
“回避矛盾只會造成矛盾越來越多。”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應該分門別類,盡快清理整治,該拆除的抓緊拆除,能轉化的盡快轉化。”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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