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向社會征求意見 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住宅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8-01





      為進一步加強江蘇省高層建筑的規劃建設管理,提升高層建筑本質安全水平,近日,江蘇省住建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省消防救援總隊起草的《關于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


      什么是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為高層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筑。


      《征求意見稿》提出,加強高層建筑高度管控。各地在編制城市中心地區、交通樞紐區、沿山濱水景觀地區、歷史風貌區、城市更新區等區域詳細規劃時,應分級分類因地制宜,明確具體地塊建筑高度、容積率等上限指標;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除臨江、臨湖、臨海及城市規劃特殊區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則上不高于60米。


      《征求意見稿》明確,從嚴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其中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確需新建超高層建筑的,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報同級城市黨委審定,實行責任終身追究。


      《征求意見稿》要求嚴格高層建筑規劃許可管理,加強設計建造環節質量把關,守牢竣工驗收環節安全底線。(白雪)


      轉自: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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