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低于3米!透過住宅層高標準看“幸福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3-11





      3月9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表示,我國住宅層高標準將提高到不低于3米。這意味著,施行了多年的層高國家標準即將迎來改變,特別是隨著相關細則的進一步完善和提升,住房的居住舒適度將進一步提高。


      層高就像房子的“身高”,是指從本層地板到上層地板的距離,而我們平均一般常說的實際使用高度是凈高,用公式來理解:層高-樓板厚度=凈高。


      對于凈高,我國2005版《住宅建筑規范》、2011版的《住宅設計規范》,都有不應低于2.4米的強制性要求。而對于層高則來自2011年版的《住宅設計規范》,其中規定“住宅層高宜為2.80m”。“宜”表明這是一個建議性的要求,所以各地具體執行的時候,高低略有不同。


      由于國家標準實施已有多年,部分要求已經不再符合現在的人對居住品質提升的要求,層高標準的調整將意味著更大、更舒適的居住空間。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總建筑師劉曉鐘稱:“像現在地板采暖,它要占一些層高。還有一個,我們目前針對百姓對舒適性的要求、對隔聲防裂等的要求,這些措施都要增加它的空間高度。反過來講,我們通過層高本身的提高把這一部分占用的空間抵消掉。”


      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副院長、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吳璟稱:“高度高了以后,比如說窗戶就有更大的空間,對于采光和通風是非常有利的,這些都有助于顯著提升居住的舒適度。”


      多地已先行調整住宅層高地方標準


      其實,近幾年,江蘇、山東、云南等多地已經調高了地方住宅層高標準,新標準的要求集中在3米—3.3米之間。


      在天津,當地出臺的新版《天津市住宅設計標準》將原標準“住宅層高宜為2.8m”調整為“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0m”。


      在昆明,結合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明確提出住宅建筑層高不得小于3米。并且要求,無論陽臺封閉或者不封閉,陽臺計容面積按空間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而江蘇的《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提出,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米,三層以上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大于3.6米;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5米。 ?


      山東的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引(試行)中也明確,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0米;并且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適度加大空間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而安徽的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南做出更一步的細化,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米,裝配式住宅以及設有集中空調、地暖系統等的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1米。


      吳璟稱:“根據不完全統計,在過去三四年的時間里,一些城市陸續在住宅建設的導則或者指引里面提出了要提高住宅建筑層高的要求,提高以后的標準集中在3米—3.3米之間。”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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