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如何保障房源真實、價格透明、打擊自媒體亂象、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從源頭上系統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
進一步嚴格監管范圍,自媒體、網絡平臺同步納管
此次新規的核心變化是將涉房自媒體、網絡平臺和科技公司等市場主體全部納入監管范圍,而不僅針對傳統房地產經紀機構,實現線上、線下同步管理、全面規范。
“未經房屋處置權人書面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房源信息。”新規這一規定保障了業主的財產權和隱私權,從根源上杜絕了中介隨意發布不實或無效房源。
進一步嚴格房源發布管理,遏制虛假宣傳與低價引流
新規還強調了房源核驗的必要性,所有房源必須通過官方平臺核驗,確保房屋產權、用途、權利狀態等信息真實可靠。這一措施精準聚焦于規范房源信息這一核心要點,有力保障市場的穩定有序。
而針對房地產市場中常見的“低價引流”現象,新規特別指出,不得發布掛牌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合理價格的房源信息。這一規定旨在還原房價的真實性,維護業主合法權益,規范房地產經紀不正當競爭行為。
“我們看到的一些遠低于市場價的房源,目的是吸引客戶咨詢。”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這種低價引流手段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而且這類房源往往存在極大隱患——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存在產權限制等問題,甚至有可能是未經房東授權擅自調價發布的虛假信息。”
進一步整治信息亂象,防范交易風險,建立全鏈條監管體系
新規還嚴厲打擊樓市“黑嘴”,要求不得發布或傳播未經官方確認的不實信息。這一舉措直接針對自媒體平臺中普遍存在的夸大其詞、憑空捏造等不良現象,維護健康的市場信息環境。
在交易安全方面,新規重點防范規避監管行為。明確規定中介不得協助交易雙方隱瞞實際經紀行為,或以“手拉手”交易形式規避資金監管。
“過去有中介為促成交易,建議買賣雙方私下交易以節省中介費,但這往往意味著放棄了資金監管保障。”該負責人表示,“新規將有效防止這類風險。”
對于房地產經紀機構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新規也作出明確限制,禁止擅自對房企、銀行等市場主體實施考核評價,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進一步明確違規懲戒措施,信用監管與聯合執法并舉
違規行為將面臨聯合懲戒機制,包括警示約談、責令整改、媒體曝光、暫停網簽備案等措施,并記入信用檔案。對網絡平臺、科技公司和自媒體等,還將移送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處理。
自今年3月住建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來,各地正逐步落實相關規定。長沙此次出臺的新規結合本地實際,直擊當前房地產經紀服務中的突出問題。
“新規建立了從行政管理到行業自律的全方位監管體系。”長沙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涉房網絡平臺納入監管,適應了數字網絡時代發展新態勢。民有所呼,必有所應。新規抓住重點,破解難點,打通堵點,及時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必將推動行業向專業化、規范化發展,形成消費者、經紀機構和市場的多方共贏局面。(記者 岳瑾)
轉自: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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