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三亞星海度假公寓的業主突然發現,他們購買的房子質保期一下子“縮水”三年多。業主稱,小區樓房驗收合格的時間是2011年8月,房子質保期應該從此算起,但開發商卻從2008年就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在房子竣工之前就開始計算保修期了。業主們認為,開發商這樣的作法明顯不合理。
買房時,除了關注商品房價格、質量、地段和配套外,你是否關注過商品房的質保期?開發商賣房時,是否主動告知過商品房的質保期?
業主
大多不知質保年限和范圍
近日,北京、上海、天津等22個城市的消費維權單位針對房屋質量的調查結果披露,有82%的購房者不知道商品房質保的具體時間,57%的購房者表示,開發商從未介紹過商品房的質保期。而記者隨機采訪了若干名購房者發現,盡管相關管理條例已出臺多年,但仍有不少消費者對商品房質保期一無所知,絕大部分購房者不知道具體的質保年限和范圍。
而其他接受采訪的購房者情況類似,買房時銷售人員均未作相關解釋和說明,直至閱讀購房合同時才知道商品房有質保期,但因為購房資料和注意事項太多,都沒有放太多心思專門研究質保年限和范圍。
開發商
售樓時對質保期絕口不提
據專業機構調查數據發現,70%以上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生活過的公用、民用建筑,出現過屋面和外墻的滲漏問題,這已成為房屋質量問題中最大的頑疾。同時逾八成受訪者認為,樓盤質量是影響消費者買房的重要因素,近50%的受訪者對小區房屋質量不滿意,尤其是房屋滲漏一直是質量頑疾。
近年來,房價居高不下,許多剛需置業者首次入市,對價格因素關注較多。而現在所售樓盤大多為期房,所以絕大部分置業者把價格放在首位,對商品房的質量問題給予關注漸少。因此很多開發商鉆了空子,在賣房和收樓時對商品房質保期有所隱瞞,從未主動向購房者解釋和說明,導致許多購房者遇到房屋質量問題時索賠無門,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業界
出現質量問題應保留證據
對于在質保期出現的質量問題,業主該如何應對?對此業內人士建議,當所購商品房出現質量問題時,業主應及時向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反映,要求其盡快上門進行處理和維修。必要時,購房者可通過拍照、錄像、文字記錄等方式保留相關證據以便日后維權。
據了解,超過質保期后,一般的商品房維修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如果涉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費用,則可申請啟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物業服務成本。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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