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決房地產迷局需跳出“舊”調控思維


    時間:2013-03-13





      近期,伴隨政府換屆年的到來,“國五條”出臺又引起軒然大波,也使得持續多年的房地產調控格局更加撲朔迷離。可以說,房地產不僅已成為決策者、公眾和學者心目中的“雷區”,而且在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和影響更加令人難以把握。

      回顧歷史,自改革開放以來,公眾對于房價的爭議就從未停止過。早在1985年,人民日報就有過題為《加強綜合管理,降低商品房價》的報道;1989年人民日報一篇《房價猛漲百姓望樓興嘆;勢在必控國家正擬法規》,首次體現了公眾期望政府出手“調控”的愿望。始于1993年的宏觀調控主要著眼于房地產投資,伴隨房價大起大落,也使得公眾形成了對于調控效果的期望。

      1998年到2003年的房改,開始終結了地產“福利時代”,越來越多在體制外的人群,也更易受到房價上漲的沖擊。但是直到2003年之后,房價才逐漸成為“脫韁野馬”。究其原因,表面上看福利保障房減少、城市化加快、金融投機增加、成本上升等導致的供求失衡,背后則有經濟發展模式、政府邊界定位、中央與地方關系等深層因素。

      如果說,2005年來的調控以“房價”為對象,則現實就已否定了這一系列調控的成效。客觀來看,作為“衣食住行”中最重要的一環,地產在大部分國家都是支柱行業。若是從供給角度來抑制產業過熱,則只能加劇供求失衡,且政府自身也會由于關系GDP業績而陷入矛盾。如著眼于需求,則經常會“誤傷”剛需。如果是側重于供或求的一方而調控,或許情況會好些,但實際上政策卻經常造成供求同時反向干預的混亂。

      此外,地產已成為產業關聯性最高的行業之一,當從中央到地方都還沒有徹底跳出“唯增長論”的思維模式,房地產調控也很難做到“目標明確”、“真心實意”。同時,由于地產背后牽扯了太多的利益格局,因此所謂調控,也摻雜了中央與地方、不同部門之間的權責沖突。其中,學界之間逐漸形成共識的是,如果不改變土地財政和開發體制,那么房地產市場的根本癥結就變不了。

      當然,雖然調控者難以真正做到,但僅就影響房價而言,似乎增加地產供給、遏制需求,就會相對有效。但是,這一過程也會造成行政計劃的泛濫,以及地產開發中的利益被少數人或集團攫取。歸根結底,我們認為,房地產調控怎樣才能真正有效,就是要放棄調控思維,不再糾結于房價,而轉向制度建設。在目標、工具、機制混亂的情況下,過多的調控反而有害。解決地產調控迷局,或許有很多著力點,但最值得注意的有兩條。

      一方面,從大處說,決策者必須適應中國經濟的“慢”節奏,而新型城市化也要“以人為本”、“軟件重于硬件”,跳出“征地、開發、賣房、城市擴張”的老路,嚴格保護農民土地權益,同時地方政府的土地儲備運用,必須經過地方公眾的聽證與支持。

      另一方面,如果非要堅持調控,那么從具體模式角度看,通常有相機抉擇和自動穩定器兩種,前者往往會淪為政府“朝三暮四”的政策,后者則意味著摒棄行政干預價格,設計一系列機制,然后自發地對市場供求產生影響。例如:對持有一套房適度減稅,二套房、三套房以上差別增稅;把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設上升到戰略層面,符合條件人群自動享受住房福利等。

    來源:富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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