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預售制度更需要調整 保障市場雙方利益


    時間:2012-08-08





      近日,商品房預售是否可以取消引發業內人士爭論與思考。北師大教授董藩認為,商品房預售制度是一項偉大的發明,在市場供應短缺的情況下,預售制度幫助開發商擴大了投資規模和產出能力,大大緩解了供求關系,甚至上升到緩解房價上漲壓力的高度,而地產獨立評論人牛刀則認為預售制度為投資客炒房,熱錢熱潮房地產提供了工具。在不同角度分析商品房預售制度,每個人會看到不同的側面。

      誠然,在中國房地產發展初期,對于資本密集型的房地產行業來說,需要通過各種資本進入房地產行業拉動整個行業的高速發展,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出現,一方面增加了房地產市場又一融資渠道,擴大了地產開發投資的來源;另一方面將購房者需求與房地產開發“綁架”,降低房子建設后無法售出的風險。同時在供少于求的時期,預售制度相對保證了大部分購房者的購房機會。預售制度對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成熟,商品房預售制度各種弊端開始顯現,開發商將房貸風險和財務風險全部向購房者和銀行轉移,一旦市場轉下,房價下跌,開發商破產,購房者無法還房貸,受傷害的不僅僅是購房者,更是對銀行和金融體系的傷害,此外,預售制度的出現,購房者全款購買的設計中的規劃,購房個體面對的是作為機構的開發公司,購房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在開發商的強權下,可能顯得無法得到賠償和保障。

      當前房地產市場還在高速發展,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不現實,但從保證市場公平、保護消費方面來看,預售制度需要做更加完善的調整。美國的商品房預售方式可有一定借鑒意義。在美國,開發商在拿到建設許可,未開建的時候,預售房產。確定買賣雙方同意的房產價格,買方房產預售購買協議,買方交押金,最多20~25%。開發商最多可以拿到房款的20~25%。這可以看做是房產的首付,在房產完成以前交給開發商了。開發商承諾的是,房子的建設進度,建設質量,通過大概5~6次的政府建設達標評估。購房人的承諾是,如果房子按期按質量完工,一定要以合約的價格購買房產,不可反悔。同時開發商可用與購房者的房價合約,當做一個信用證到銀行抵押,獲得短期商業貸款,此外購房者還有70%~80%的購房款需要向銀行借貸,而銀行必須在房產完成后,房子貸款數額才能給到開發商。另外政府和業界的監管部門,確保市場的公平的角度,嚴格執法,保障市場雙方的權益。

      按預售合同價格交房、房價上漲成本讓開發商承擔;見房才放按揭款,保證了銀行和金融體系的安全,同時又沒有完全斬斷預售融資渠道,完善了預售制度,值得借鑒。


    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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