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有關消息稱,最近財政部領導表達了對房產稅改革試點積極總結經驗和考慮進一步推進改革的意見。未來房產稅進一步推進的大方向已經明確,今年年底將會對重慶、上海兩地的房產稅試點情況進行總結,屆時會討論和決定下一步擴大試點的方案。
觀點:
1、限購延長總有期,房產稅將是較好的“承繼式”政策之一
限購政策是一項臨時性行政調控政策,近日住建部也已知會地方政府,對于限購政策將要于 2011 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對限購政策進行延續。并且在知會地方政府對到期的限購令原則上進行延續的同時,住建部還知會地方政府,不對現有已出臺的地方調控政策進行方向性調整的總體精神。即便現有調控政策進行調整,也將遵循著“承繼式”的原則。目前限購政策雖然表現出很好的調控效果,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也將通過延長來讓其繼續發揮調控作用,但由于限購只是一種行政手段,并且限購只是針對新購房行為,空置房領域仍沒有被觸及到。我們認為限購對過熱的市場壓制作用顯著,但在長效性和防止大起大落上缺乏有效手段。房產稅是一種長期的經濟稅收政策,能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手段的不利影響,也符合“承繼式”的原則。
2、短期影響很小,長期有利于穩定市場
今年初上海和重慶分別出臺房產稅政策,雖然是二個版本,一個針對新房購置,另一個針對高檔房。從試行情況看,已被市場接收,更沒有產生讓市場大波動的負面影響。今后房產稅進一步推廣也不會給市場產生大的波動,上海和重慶的經驗將促進房產稅推廣加快。房產稅有利于穩定市場,一是用經濟手段“承繼”行政手段,有效地保持調控政策的長期性和穩定性,防止政策和市場二方的大起大落;二是調控更細化,房產稅能量化地調節高、中、低不同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同時也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加大地方政府對調控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房產稅對市場的作用是長期的,分批試行和推廣有利于調控政策效果的穩定,我們認為調控將走向構筑長效市場機制時期。
3、結論
我們認為房產稅試行一年已被市場接收,市場對房產稅將不斷擴大試行已有較好的適應能力。我們認為如果擴大試行房產稅不會對市場產生較大波動,并認為由于房產稅是一長期的經濟性政策更有利于市場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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