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期銀監部門陸續給中融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誠信托、北京信托、上海信托等20多家信托公司作出窗口指導,要求嚴控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
報道援引知情人士透露,根據各家信托公司的不同情況,監管要求各有差別,對于房地產信托余額較大的信托公司,要求“規模要實現穩中有降”;對于房地產信托新增規模較大的信托公司,要求“把握好節奏,嚴格控制增速”。
上述人士透露,首批接受窗口指導的是房地產信托余額和新增規模排名前20的信托公司,之后窗口指導的范圍要擴大到全行業。
此外,此次“窗口指導”沒有提出新的監管工具,但特意強調以股權投資方式運用信托資金,實際上是融資類業務的,要符合“項目四證齊全、項目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三個條件。
業內普遍認為,這一要求劍指“亦股亦債”的“夾層融資”或俗稱“假投資真融資”,即信托資金名義上是投資房地產項目公司的股權,但實際上通過交易結構的設計,將信托資金的期限和收益固定,本質上相當于對開發商發放一筆貸款。
據了解,在進行窗口指導之前,銀監會非銀部做了一項基礎工作,于5月初下發了《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監測表》,要求信托公司從當月起,每月10日前上報每一個房地產信托項目的資金投向、資金運用方式、風險控制措施等信息。
來源:觀點地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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