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價控制目標大限將至 房地產泡沫或因此漲大


    作者:張鑫    時間:2011-03-31





    距離國務院要求各地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的最后期限僅3天,繼西安公布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15%之后,29日,寶雞、咸陽、楊凌區、興平、渭南、銅川、延安、榆林、安康、漢中、商洛等地都公布了自己的限價標準。其中華陰市房價控制目標最高,為15%;銅川市控制目標不但提出9.78%的百分比,還提出了均價控制在3500元/㎡以內的目標,可謂是全國最明確的房控目標。



    與此同時,身處一線城市的上海市政府也在昨日終于打破緘默,公布只要上海的房價不超過8%即是完成任務。除了上海外,北京、廣州和深圳等的一線城市仍未掀開“底牌”。早在此前已有39個城市公布了房價的控制目標,但因這一目標普遍與GDP的增長掛鉤,而被媒體質疑為“漲價令”,離民眾希望房價下跌的期望相差甚遠。

    試想一下,西安的房價普遍在60萬左右(80平米),如果按GDP 15%增幅作為房價的調控目標推算,房價不會出現調整,反而今年還要上漲近10萬。本來百姓的收入已經對高房價欲購乏力,現在房價的調控目標不僅不跌,地方政府只是控制了其歷年過快的漲幅,這反映出一個什么樣的情況呢?

    地方政府期望雙軌制化解房地產矛盾

    按照各地方政府來看,不是今年要大量的建造保障性住房嗎?中低收入的群體可以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而高收入的群體可以住商品房,所以商品房完全可以讓它市場化。2011年的各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住房“保障軌”和住房“市場化”雙軌制來化解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與矛盾。出于地方政府的GDP增長政績的考慮,地方政府不希望商品房的市場出現過大的跌幅,而是希望是穩中有升。



    但是如果房價與當地民眾的收入比已經高達1:27以上了,這幾年的漲幅已經過大,房價若今年再上漲15%以上,房貸的首付標準又提高至30%,則會有更多的中產階級買不起房。再說,我國的保障型住房的欠賬太多,就算建設資金充沛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對中低收入的群體住房全覆蓋。未來的5年,保障性的住房能夠能解決20%家庭的住房問題的就很不錯了。所以,房價調控的目標若只是調低漲幅,而不是把房價真正的降至合理的區域,那么就會有更多的人因買不起高價的商品房,要依仗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來解決住房問題,屆時政府的壓力會更大。

    所以,地方政府不要期望保障性住房的推出,來讓房地產的泡沫穩在那里。只有房價真正降下來了,讓大多數的中產階層民眾能夠買得起商品房,讓中低收入的群體住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這才是正道。何況現在的房地產的泡沫這么大,再把它越吹越大,可能中國的未來真的要走日本經濟覆轍的老路了。

    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過高

    據媒體報道,一些地方官員對房地產的調控頗有怨言,很多官員認為:不靠賣地,還能靠什么?許多的地方政府在為今明兩年的收入來源而發愁。他們認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大部分要歸中央,但地方的事務要地方財政支持大部分,這就造成了小部分的財政收入做大部分的事,這是不合理的。所以地方政府不希望房價過多的下跌,因為這會影響到他們的土地出讓收入。再者,地方政府往往以土地抵摁借款大肆投資,如果房價下跌,這種高杠桿的風險就會暴露出來,這一模式的可行性依賴于土地價格永遠的上漲才能維持。

    所以,我覺得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財政自主權是必要的,除了擴大增值稅留存在地方的比例,還應該讓各地征收房產稅,通過收入的增加和政績的考核(把降房價的多少作為政績的考核指標之一),讓地方政府真正的痛下決心,消除地方政府擺脫土地財政的束縛,結束對房地產的過度的依賴時代。

    我認為,房價的調控目標與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長掛鉤是有欠科學的,我們不應把房價的漲幅控制在一定小范圍內,而是應該把房價調控到“回歸理性的價格區間”為目標。只有中國的房價回歸以自居住為屬性的合理區間時,其漲幅才能跟當年的CPI相掛鉤。現在中國的房地產泡沫這么大,任何的上漲都會更加吹大其泡沫,并對未來的中國經濟和金融風險造成極大的危害。

    來源:搜房網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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