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下達〈2016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要求加強和改進土地計劃管理。從今年起土地計劃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控制,實行3年滾動編制、分年度下達,統籌新增和流量建設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計劃、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計劃同時下達。
通知指出,要充分發揮土地計劃的引導調控作用,積極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合理安排土地計劃,促進區域、城鄉、產業協調發展。一是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二是保障新型城鎮化和產業發展用地;三是優先安排社會民生用地,其中對農民住房,按下達各省區市用地計劃總量的5%單列,不得挪作他用,如有節余須結轉下一年度繼續用于農民住房建設。(彭揚)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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