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近期出臺的《廣西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到,“十三五”期間,廣西將以政府主導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作為試點,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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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提出,要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將政府主導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作為突破口試點推廣;使用將裝配式建筑要求列入土地出讓限制條件、給予容積率獎勵和專項資金補貼、允許提前預售等刺激性政策前提條件,廣泛調動市場各參與方的積極性。在確保工程質量方面,廣西在加強預制構件生產質量監管的同時,強化成品住房質量驗收,推行工程質量、成品住房質量擔保和保險制度,鼓勵多種形式購買保險產品與服務,完善工程質量追償機制,提高質量監管效能。
為保障建筑工人們的合法利益,《規劃》明確要求加大對建設單位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合同履約的監管力度,堅決制止拖欠工程款現象。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建設審批手續,不得與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工程造價,嚴格根據工程進度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項目竣工驗收后應及時辦理工程款結算結付手續。建設單位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約擔保的,應提供對等支付單位。(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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