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實施 8月起新建住宅實施熱計量


    時間:2014-07-25





      今年8月起,北京市所有包括住宅項目在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均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按規定安裝供熱計量及溫控裝置等。同時,包括老舊小區在內的既有民用建筑也將逐步實施節能改造。相關政府部門表示,實施綠色建筑標準增加的建造成本并不會導致房價上漲,反而會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收回增量成本。

      上午,市住建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并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本市2001年出臺的《北京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其中,《辦法》對有關違法行為設定了相應法律責任,對公共建筑未按規定進行節能改造、連續兩年超過年度能耗限額20%的,可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新建住宅全采用供熱計量 既有住宅逐步改造

      對于新建民用建筑,《辦法》規定,應按照標準和規定安裝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等能耗計量設置,大型公共建筑應當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設施。

      新建民用建筑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部分新建民建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或者住宅產業化要求進行建設。

      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銷售場所、房屋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節能設計指標、綠色建筑星級、可再生能源利用情況、供熱方式、供熱單位及供熱計量收費方式、節能設施的使用與保護要求等基本信息。

      本市還將對既有民用建筑逐步實施節能改造。本市鼓勵對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居住建筑進行圍護結構和供熱計量改造,改造資金由政府、所有權人共同承擔。既有居住建筑屬于職工購買公有住宅樓房性質的,改造資金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及原售房合同的約定承擔。

      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屬于政府直管或者單位自管的,由房屋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其他居住建筑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集中供熱系統熱計量改造由供熱單位組織實施,負責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的采購和組織安裝。

      從2011年到明年年底,全市共將組織6000萬平方米既有非節能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和供熱計量溫控系統改造,組織1.5億平方米節能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

      供熱單位違規

      可只繳熱計量基本熱價

      在民用建筑節能運行方面,任何人不得損壞、擅自拆改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層、供熱計量裝置與調控系統、能耗計量設施等。

      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經過驗收交付后,供熱單位應當按照本市規定實行供熱計量,并與用戶簽訂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用熱合同。

      供熱單位應當在民用建筑區的顯著位置公示實行供熱計量信息及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當實行熱計量,但供熱單位未按照規定方式收取的,用戶可以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基本熱價標準繳納采暖費。

      釋疑

      綠色建筑標準是否導致房價上漲?

      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和房價的上漲沒有必然聯系。房價的上漲受多種因素影響,建造成本只是很小一方面。同時,綠色建筑從其全壽命周期的角度考慮,通過優化設計實現資源高效使用,完全可通過運行階段的節能、節水、節材等措施在一段時間內收回增量成本。(記者 陳斯)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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