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近日印發實施。根據方案,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對象為具有三亞市戶籍的本地居民以及繳納一定年限社保和個稅的引進人才。房屋套型建筑面積以100平方米以下為主,擬建設住房約1.7萬套。
房價方面,三亞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銷售價格原則上按該市城鎮居民家庭房價收入比不超過10倍,或不超過上年度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60%確定。該市計劃將10個項目納入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項目,擬建設住房共17256套,其中2020年計劃開工建設5個項目。分別為人大附中保障房項目、崖州區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同心家園”三十一期項目、海棠區創業人才保障項目、布甫教師房項目,共5615套住房。
三亞市安居型商品房具體的申請條件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的規定為準。其中三亞市城鎮人均住房面積按33平方米計算;單身申購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申購時需年滿22周歲;離異后申購安居型商品住房,且婚內已購買住房的,申購時原則上需離婚滿3年。
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選址在城區內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并綜合考慮“職住結合”等因素。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以100平方米以下為主,針對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的房源,其套型建筑面積最大不超過120平方米,實行全裝修和采取裝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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