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決定開展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加強和改進對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管理,完善動態監測和跟蹤評估問效機制。評估范圍包括第一、二、三批共35家實驗室。
通知明確,評估工作按照自評估、初評和現場考察、公布評估結果的程序進行。自評估環節,各地實驗室填寫自評估報告,經依托單位審核,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備案后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依托單位為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的實驗室,經依托單位審核后報送。各實驗室須于12月30日前完成自評估,并提交評估材料。初評和現場考察環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專家組對實驗室進行初評,研究提出評估意見。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將對初評和現場考察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形成并公布評估結果。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3個等次,作為實驗室管理的重要依據。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實驗室,予以通報表揚,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實驗室資助項目;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實驗室,經依托單位申請后可給予整改期,整改期滿后,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專家組以現場考察的方式進行復評。(記者 趙騰澤)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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